实验室检验程序如下: 1。检验程序 直接镜检一暗视野活菌检查、染色标本检查 2。检验方法
(1)病料预处理病料需来自未经抗菌素治疗的病畜或 尸体,不得加入防腐剂。 A。血液无菌抽取血液1~5毫升,一半抗凝作镜检,另 一半不抗凝作分离血清检测抗体用。 B。尿液无菌取尿液50毫升,调PH至7。0左右,3000 转/分离心1小时,取沉淀镜检和培养。 C。组织病料用无菌生理盐水制成1: 10悬液,3000转/ 分离心10分钟,取上清镜检和培养。
(2)形态学镜检预处理的病料在暗视野显微镜下观 察,可见有形体呈一长条细小珍珠状排列的发光细链,一端或 两端弯曲呈钩状,菌体呈回转、扭曲或波浪式向前运动,即可 认定为钩端螺旋体。 此外,对培养物可用改良镀银法染色,钩 端螺旋体染成黑色或灰色。
(3)培养特性检查将预处理病料接种于柯索氏培养基 或费莱彻氏半固体培养基,置28 ~ 30温箱内培养,每5 ~ 7 天观察一次。一般在培养5 ~7天后可见培养基呈乳白色混 浊,取培养物作暗视野镜检时,可见有多量的典型钩体形态菌 体。 若连续4周未检出钩体者判为阴性。
(4)动物接种试验用抗凝血2 ~3毫升、尿原液15毫 升或10%组织悬液2 ~3毫升,接种于体重150 ~ 200克幼龄 豚鼠。若病料中含有钩端螺旋体,接种动物在1 ~2周内出现 体温升高和体重减轻,并剖解取肾脏和肝脏按上述方法进行 镜检和培养,同时观察病变特征。 接种后动物2 ~3周仍不 发病,可取肾脏制成组织悬液继续接种动物盲传2 ~3代,若 还不见发病者判为阴性。
(5)血清型签定常用国内通用的4群15型标准菌株 的免疫血清同抗原菌液作凝集反应,并确定菌株的血清型。 但目前大多数基层实验室因较少分群和定型血清而难以自行 鉴定,故可将病料送到有条件的实验室进行血清学鉴定。 3。判定标准
(1)初步报告①根据临诊症状、病理变化及流行病学 分析,可作出初步判断。②取发病动物肝触片,用姬姆萨氏染 色后在暗视野下观察,若发现有一端或两端弯曲呈钩状并以 扭曲或波浪式向前运动的菌体,即可作出初步诊断。
(2)确定报告经病原分离、培养和动物实验的检测结果作出最后的诊断。 4。注意事项
(1)由于钩端螺旋体生长极为缓慢,必须培养1 ~3月或 更长时间,才能最后判定。
(2)病料尽可能采集新鲜尸体,制成组织悬液后静置,取 上清液接种实验动物。病料除应无菌采集外,还必须采自未 经抗菌素药物治疗过的动物。
(3)幼年实验动物对钩端螺旋体较敏感,而成年者易感 性较差。 此外,大白鼠、小白鼠对本菌易感性低,所以实验动 物最好选用150 ~ 200克的幼龄豚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