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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进行儿科检查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01月07日 编辑 39baobao.com

小儿的体格和生理特点与成年人有较大差别,因而在检査内容、方法,以及顺序上与成年人检査有所不同,所以在临床检查时有下列事项需要注意。检查前医生应准备听诊器等物品,以免造成误诊、错诊。设法取得小儿的配合。医生为受检小儿进行检查时,应该设法取 得他们的配合,以便检查能够顺利进行。 检查时的体位根据年龄而定新生儿可躺在暖箱内或红外线辐射保 温床上,婴幼儿可由父母抱着或坐在父母膝盖上,稍大一点的可让其躺在诊 察台上。

检査顺序可灵活掌握,不必全按记录顺序进行。一般情况下,应 将易受哭闹影响的检査项目在小儿持安静时进行,如心脏听诊、腹部触诊、 脉搏、血压,以及呼吸次数测量等,而对一些不受小儿哭闹影响的项目,如 体重、骨骼、淋巴结等则可随时检查;对小儿刺激过大,可能引起他们剧烈 反抗的检査项目,如眼科检查、口腔科检査、咽部检査等,应在最后进行。

检査过程中应注意保暖,室温较低时仅裸露需要检査的部位,且应 尽量缩短裸露时间,随时注意给小儿穿衣、盖被,以免着凉感冒。检査手法尽量轻柔和迅速,手和检查器具要温暖,以减少对小儿的 刺激,避免引起他们的反抗。及时收起检査器具。医生在给小儿检查完毕后,应该及时将检查器具,如叩诊锤、镊子、压舌板等,即时拿走,以免小儿拿去玩耍时伤害到自己。

对小儿进行健康检査,应该从与他刚一见面的时候开始,尤其是在未 引起他注意时的观察所见尤为可靠。一般来说,应观察其体位、站立姿势或 步态、面部表情、眼神、对外界的反应、活动情况以及声音大小等。根据这 些即可大致判断小儿的精神、神志、发育、营养等状况。 接下来,便可以开 始具体的检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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