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宝宝网宝宝百科宝宝知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04月04日 编辑 39baobao.com

[数据结构教程第三十四课插入排序,快速排序]教学目的: 掌握排序的基本概念,插入排序、快速排序的算法教学重点: 插入排序、快速排序的算法教学难点: 快速排序算法授课内容:一、排序概述排序:将一个数据元素的无序序列重...+阅读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209-08法律快车|作者:未知 804人看过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解释】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后劳动合同效力的规定。 用人单位的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一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指一个用人单位被撤销后,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两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为了保护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承继了原用人单位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是指,在订立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由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裂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由一个用人单位分裂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分立分为两情况:一种情况是原用人单位只是分出一部分财产设立了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不因分出财产而终止;另一种情况是,原用人单位分解为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随之解体终止。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本条首先规定了用人单位发生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防止用人单位以分立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或者劳动者权利义务已经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为由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后,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目前有的用人单位采用“金钱脱壳”的办法逃避债务或者逃避对其劳动者的其他义务,即不转移债务,而只是把资金转移到新设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原来的用人单位丧失承担对劳动者义务的能力而拒绝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对劳动者负责。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新成立的用人单位继承了原用人单位的权利,就应当同时承担其用人单位的义务,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和对劳动者负责。 用人单位的合并和分立不仅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的情况,也是容易产生各种债权债务纠纷和劳动争议的问题。在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未完全建成的情况下,为了防止一些用人单位假借合并和分立转移债务,逃避应当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包括对劳动者的义务,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这一规定就是要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或者分立时,尽最大可能地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本法关于用人单位合并和分立的规定,是民法通则上述立法精神在劳动法法领域里的具体体现,即要尽最大可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不少用人单位根据市场要求和国家的政策,进行了重组和改建。一些用人单位被兼并或者被撤销;另一些用人单位分立为新的用人单位。无论用人单位的这些改变是出于何种原因,其合并或者分立后,原劳动合同都是继续有效,都应该按照本法的规定得到继续履行。

什么是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破产清算

您好!关于此问题,具体回答如下: 1. 公司的合并。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结合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有两种形式:一是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续,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是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依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有以下几项:

(1)做出合并决定或决议。其中,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还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名称、住所;合并各方的资产状况及其处理办法;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应当由合并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即公司应当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5)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公司合并,应当自合并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登记。 2. 公司的分立。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依法签订分立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有两种形式:一是派生分立,是指公司以其部分资产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二是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法人分立后,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3. 公司的解散清算。 公司的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

(1)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两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第190条规定了公司一般解散的原因,主要有:①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② 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③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① 主管机关决定;② 责令关闭;③ 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的解散清算。清算是终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的程序。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解散无须清算,以及因破产而解散的公司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其他解散的公司,都应当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① 成立清算组。解散的公司,应当自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负责解散公司财产的保管、清理、处理和分配工作。② 清理财产清偿债务。清算组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在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任何人未经清算组批准,不得处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应先拨付清算费用,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公司债务。③ 分配剩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清偿公司债务后,清算组应将剩余的公司财产分配给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④ 清算终结。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国有独资公司报国家授权的机构或部门确认;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 4. 破产清算。《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清算,是企业破产的主要核心工作,其工作量之大、涉及的法律法规之广,决定了其工作程序之复杂,具体步骤如下。

(1)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和解整顿仍不能实现和解协议约定的清偿义务,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2)组建清算组。企业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主持成立,成员由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工商、审计、经委、税务、物价、劳动、社保、土地、国资、人事等部门组织,银行可派人参与。其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破产企业的善后事宜,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五日内组成,立即接管破产企业的账册、文书、资料、印章,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4)处理善后事宜。清算组...

以下为关联文档:

第三十一期1.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地震中遭到破坏),all the tall buildings in the city had to be rebuilt.2. Were it 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不是大气层),the stars could...

第三十二期1. He was arrested by the police, and we couldn’t believe the fact that ____________________ (他卷入了那宗谋杀案)。2.It is quite strange that she ______________...

CET4淘金词汇第三十四课lesson34Lesson_34award vt.授予,给予;裁定, 判给 n.奖,奖品,奖金Martin Luther King was awarded the Nobel Peace Prize in 1964 ;马丁.路德.金被授予1964年诺贝尔和平奖for ad...

报关员考试第六类第三十四章商品归类习题第三十四章肥皂、青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腊、调制腊、光洁剂、蜡烛及类似昆、塑型用膏、"牙科用腊"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一、本章商品范围概述本章主要包括通...

第三十四期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还要经过一段时间),before he would see his father again. 2. They could hardly keep themselves alive, ____________________ (更别提照顾...

第三十期1. Your should interpret what I said in my sense of the wor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而不是按你自己的意思去解释). 2. She reached the top of the hill and ____...

内科学第三十四章第三十四章 出血性疾病 【考纲要求】 1.出血性疾病的定义、发病机制分类、诊断步骤、常用止血凝血障碍检查的临床意义。 2.过敏性紫癜的定义、常见原因、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

2003前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物权法第二十四条中的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物权法第二十四条中的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法律中的善意第三人指的是什么: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