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宝宝网宝宝百科宝宝知识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各章详解九

10月27日 编辑 39baobao.com

[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1、证券投资基金概念(1)投资基金的含义:是指一种集合投资制度。(2)证券投资基金的含义:是指由基金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表示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有资产所有权、...+阅读

市场比较法

(一)

复习要点:

1、理解和掌握市场比较法的有关概念、特点及应用范围

2、熟练掌握市场比较法的计算公式、步骤和各种修正方法

3、注意各类修正方法等小考点容易出小题目

一、市场比较法概述

1、市场比较法的定义和基本原理

基本含义: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对有关因素进行修正,得出待估土地在评估时日地价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以替代原则为理论基础,因此具有现实性和富有说服力。还可以利用租赁实例,测算土地的租金,这就是租赁实例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更适宜于市场比较发育地区的经常性交易的土地价格的评估。

2、市场比较法中的有关概念

13个概念:类似土地、比较宗地、标准宗地、估价期日、交易情况修正、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地价指数、区域分析、同一供需圈、相邻区域、类似区域

3、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公式

根据实际中比较基准的不同,可分为直接比较分析和间接比较分析。

(1)直接比较过程:以待估土地的状况为基准,用公式表示为,

公式1 PD=PB×A×B×D×E

(2)间接比较过程:以一个标准宗地或条件俱佳的土地为基准,用公式表示为,

公式2 PD=PB×A×B×C×D×E

(3)有关指数的基值:可设比较案例宗地或待估宗地的某因素条件指数为基值100%,若待估宗地或比较案例宗地的该因素条件较优,则其条件指数〉100%,否则,其条件指数〈100%。

(4)公式中总是以待估宗地相应因素条件指数为分子,比较案例宗地相应因素条件指数为分母(C除外)。如A=待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案例宗地情况指数。哪个为比较基础,哪个就取值为100,另一方的值通过比较进行加或减。

(5)对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当因素内存在多个不同因子影响时,可根据因子条件指数确定的途径,分别采用积算(采用单因子与地价相关关系分析)或加和(在确定因素修正总幅度的基础上进行因子分解)的方式确定因素条件指数。

4、市场比较法的特点与应用范围

(1)市场比较法的特点:比准价格

(2)市场比较法的使用条件

仅适用于市场比较稳定,有大量丰富交易案例的地区,并且交易案例与待估地块应有相关性和替代性。

(3)市场比较法的适用范围

从适用条件来看,主要用于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实例的地区;

从评估目的和评估结果的形式来看,可直接用于评估土地的价格或价值,可用于评估土地或房地产的租金,可用于其他评估方法中有关参数的求取。

以下为关联文档:

土地估价相关经济理论与方法各章讲解二第二章 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和作用第一节 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相比,具有不同的特征。从市场经济的实质出发...

土地估价相关经济理论与方法辅导18第六篇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第三十六章城市与城市规划第一节城市与其形成与发展第二节城市规划一、城市规划的含义二、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三、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综合...

土地估价相关经济理论与方法各章讲解十二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上)第十讲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上)考试要求根据考试大纲规定,考生在本部分需要了解、熟悉和掌握的主要内容为:城市规划中城市的相关概念、城市规划的基本知...

土地估价师德国土地评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土地价格决定于供给和需求。这就是说,与人口稀少的地区相比,人口密集和高需求地区的土地价格一般都较高。除地区特征外,特定的地点、法律环境,以及实际特点和一...

土地估价师辅导:土地使用流转存在的问题城市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现实问题目前,从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可以发现,在城市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以下一些主要问题:1、拨土地使用权人不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办理转让手续,以合作开...

土地估价:收益机制和市场机制调土地价格收益机制是土地市场价格形成的前提。土地不同于一般商品,其价格的决定不完全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主要由收益决定,即土地产出能力大小决定。地价分布主要有以下规律:土地利...

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递延资产与其他资产递延资产与其他资产一、递延资产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记人当年损益,应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人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

土地估价实务:无偿收回的相关法律知识无偿收回的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

注会经济法容易“串门”各章知识点总结第一章 经济法 1、经济法的形式:国际条约或协定 注意: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