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宝宝网宝宝百科宝宝知识

如何科学防范求职陷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05月19日 编辑 39baobao.com

[儿童医疗纠纷中维护合法权益]今年7岁的小阳(化名),在父母的陪同下从东北来到北京治病,然而,家长的辛苦奔波以及满心期望均化为徒劳,小阳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而成为一名健康儿。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阅读

求职时可能会面临这些陷阱:

1)用人单位变相收取各种费用,如报名费、培训费等等,其实是一些企业变相敛财的手段和方法。

2)有些单位在刊登招聘广告时在具体职位及岗位职责描述时含混不清,对用人要求的标准不明确,没有严格的界限。

3)企业在新员工录用后,对于待遇,不给予明确的答复,含糊不清、在签定用工合同的时候,也不说明具体待遇。

4)试用期过长。

当你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应该以怎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呢?

1求职者在应聘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的了解进入这个行业的特点,特别是完全依靠劳动力成本、技术比较低的企业,在进入这样的企业前,最好能和该企业的员工进行了解,多方面的打听;

2签订用工合同,明确了解企业用人制度和岗位制度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试用期过长,则是侵犯权益的行为。应当注意的是:劳动合同至少应具备以下7种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在企业录用前,就必须向企业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要和对方明确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具体待遇,薪资等应明确说明;

4对于收取任何费用和保证金的完全不予理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报名费或保证金。

大学生该如何规避就业风险

即将进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将从稚嫩的学生变成自信的职业人,伴随这一角色转变的,则是职场生存艺术的运用。对职场新人来说,职场陷阱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每走一步都要倍加小心。那么,初入

■支招一

尽快熟悉企业文化,避免试用期淘汰风险

好不容易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却可能因为不了解企业文化,言行不慎招来试用期被淘汰的风险。一般来说,试用期内,企业会从职能部门和人事部门两方面对新人考核,职能部门重点考核新人的专业水平是否能满足岗位要求,人事部门则重点考核新人的新环境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协作能力等。

专家支招:对新人来说,试用期就是考核期,多听、多观察、多问、多学,是职场新人平安度过试用期的最好办法。一方面要掌握岗位所需技能,一方面还要尽快熟悉企业文化,切忌言行举止与企业文化发生冲突。

■支招二

试用期也要签合同,避免无理由解雇风险

一些大学生找到工作后,企业并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只有口头协议,一旦遇到人员发生变动,就会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被解雇,得不到任何保障。

专家支招:即使是试用期,也应该签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规定双方权利义务,职场新人必须学会保护自己,如果企业不提,自己也要主动询问签订合同相关事宜,尤其要留心用人单位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支招三

人际关系失和,遭遇团队冷遇风险

一些新人性格内向或过于孤立,容易被同事疏远,工作业绩难以被认可,也不会被企业重用。

专家支招:现在企业都非常注重团队精神,不论性格内向还是外向,一定要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尽量不要把自己孤立在同事圈外,凡事不妨多请教同事。

职场的大学生如何规避职场风险呢?

1 、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

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

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区举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

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

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3 、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

求职者在求职前或求职过程中,应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4、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 。

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单位之前,想方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比如:

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正规单位招聘一般会将招聘地点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 ;

5 、谨慎签定劳动合同。

与用人企业签合同时,求职者要“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

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

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6 、发觉被骗,及时报案。

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局监察大队或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但由于劳务诈骗往

往涉及公安、工商、劳动、人事等部门,求职者应该根据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若被投诉对象为合法机构,求职者可以找劳动部门;若

求职受骗情况特别严重、诈骗金额大,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

大学生如何避免在网络求职过程中的陷

一。大学生就业陷阱的表现特征 大学生就业陷阱是指招聘单位,其它机构或个人,利用大学生的弱势地位(如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差、就业竞争激烈等),以提供就业机会为诱因,采用违法悖德等手段,与大学生达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各类就业意向(协议),以期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 当前大学生就业陷阱主要表现出四个典型的特征。 第一,欺骗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以攻势强劲的虚假宣传,信誓旦旦的不实承诺,热情有加的伪善行为来取得大学生的信任和很高期望,然后在协议中提出苛刻条件,隐藏各种不法目的。 第二,诱惑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着力包装,夸大事实,并以单位各种招牌、荣誉、待遇和发展前景蛊惑大学生,一旦大学生被其所诱骗上钩,则脸色突变,一幅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

第三,隐蔽性。违法用人单位的各种伎俩都有十分华丽的诱人说辞,听起来入情入理,面面俱到,句句都令人心动,其实处处布下陷阱。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十分单纯,难辨真伪,很快成为猎取的对象。 第四,违法性。就业中的违法目的各有不同。一类是违法违规留人才。 有些为留住人才而扣留大学生的户口、证件等使大学生欲走难行。有些迫使大学生签下“卖身契”,使大学生“生为单位的人,死为单位的鬼”。有些软软硬兼施,一方面大开空头支票,另一方面强迫工作,迫使大学生逐渐接受不公正,不合理的现实。另一类就是坑蒙拐骗,使大学生掉进自己挖下的高薪陷阱,培训陷阱、中介陷阱,甚至诱骗大学生入股,推销、传销等,还有些用人单位给大学生设置了协议陷阱、合同陷阱或试用期陷阱,使大学生感到欲罢不能,求助无门。

二。大学生就业陷阱的主要类型 第一类是招聘陷阱。其一是招聘会不合法。有些双选会打着毕业生就业的名义,实质是未经有关主管单位审批。参加双选会的单位也良莠不齐,出工不出力,只为凑数,以便主办单位收取高价门票,参加双选会的人员公费旅游,招聘单位收取一些毕业生的信息。 有些招聘单位甚至出卖学生的个人信息,给一些违法之徒有可乘之机。其二是变相收费。如有些招聘单位不当场签约,要求通过网络或电话继续洽谈,而这些网络或电话都是收费的;有些招聘单位收取应聘者报名费、资料费或培训费等。其三是用招聘掩盖违法行为。有些企业打着招聘的幌子,逼迫毕业生做传销、推销或其他违法的事情。 第二类是中介陷阱。一是收取高额的中介费用,为你列出一大堆要么不要人,要么不招收大学生,甚至不存在的单位,使你几次头撞南墙,知难而返。

但想要回中介费——难!第二种是外地非法中介机构或中介网络,收取一定的费用,却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有些虽然说明了单位,但用人单位的状况与求职的要求相去甚远,既便如此,工作几个月,往往被炒鱿鱼,理由是试用不合格。 第三种是非法中介机构之间相互串通,以大城市高薪就业落户等名义开展中介,收取不菲的中介费后,说明到外地中介。外地中介找不法用人单位或私人小企业让大学生打零工,而户口、档案却长期违法滞留,甚至被丢失。 第三类是协议陷阱。第一种为口头承诺。口头承诺如果没有在协议书中白纸黑字予以体现,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一旦协议主体间发生矛盾,吃亏的一般都是学生。第二种是不平等协议。由于大学生维权意识缺乏,在求职中又处于弱势地位,对不平等条款要么不知要么不敢提出异议,使就业协议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霸王合同”。

所以大学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定要慎防无保障协议,死协议、卖身协议等不平等协议。 第三种是就业协议代替了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以就业协议替代劳动合同,究其原因,是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的许多约定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许多不合法约定将不存在,难以实现对大学生的约束,不能达到其违法用工的目的。 第四类是试用期陷阱。 一是没有试用期可能暗藏玄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试用期长短或有无由双方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某些用人单位规定大学生报到就签订劳动合同,马上上岗工作很快。可当大学生感到单位各方面情况不尽人意,想要另谋高就时,才发现自己在“无意”间放弃了试用期这一有利的武器,丧失了自己本该拥有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单方面解除合同,无疑要承担惨重的代价。二是试用期或见习期过长。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由于法律法规对见习期内的权利义务没有具体规定,在大学生就业中,违规违法现象主要表现为见习期与试用期的总期限超过一年,有的甚至长达两年;有些单位以见习期的名义不签合同,且借故延长见习期;有些单位签的是劳动合同,书写的却为见习期。 诸如此类的现象屡见不鲜,应当引起大学生的高度重视。 第五类是培训陷阱。在大学生就业中,常常会看到一些培训机构混迹其中,不断给大学生说明“高薪就业”、“保证就业”之类的机遇,殊不知其中陷阱重重。

其一、收了培训费仍然...

如何规避就业过程中产生的风险1500字

“税务风险”是企业风险管理中值得提及的一种风险,对中小企业而言更为重要。依法纳税和正确的税务规划,涉及到企业权益的真实性和业主权益的真实性以及业主权益的风险。“税务风险”会给企业的经济造成莫大的创伤,并且严重干扰企业经营的正常运作,甚至会导致整个企业的经营危机乃至倒闭。 中小企业如何避免增值税风险? 企业现行纳税的税种主要包括两大类,即流转税和所得税,而流转税主要是增值税和营业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对销售入账时间应按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销售行为和发生,在取得销售收入后应及时转入相关销售账户并及时计提应纳税金。 对于一般企业而言,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正常的销售除了有时在入账时间上会略有出入外,一般都能及时注入销售账的。

因此,仅就一些特殊项目可能产生的“税务风险”罗列如下:1.收取价外费用,未计入销售纳税;2.实物投资未计提税金;3.以各种促销方式销售未按实际销售价计税;4.“以物易物”未作视同销售计提税金;5.销售残次品、等外品、边角余料、废品等未作销售计税;6.随同产品出售包装物未计提税金;7.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未作视同销售计税;8.未划清增值税应税项目与非应纳增值税项目的混合销售,如划分不清的,应缴纳增值税。 规避企业所得税风险的关键何在?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规避,关键在于:第一,正确计算收入;第二,真实计列税前扣除项目。 不得扣除的项目包括: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及开发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的财物的损失,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各种赞助支出,与取得所得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除对明确不可扣除的支出内容外,更重要的是企业成本核算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配比、一贯性的原则。特别要注意存货的核算与管理,因为一旦在存货管理上产生问题,将涉及成本核算和应计所得税的真实性问题。 当然,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形成的税务关联问题,可能会反映到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折旧、工资的计列、劳保福利费提取、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的列支等方面,都可能产生会计核算与税法不一致的情况,企业只要在年度申报时,认真检查并作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即可规避税务风险。

以下为关联文档:

大学生打工拿不到工资怎么办应当如何维护合法权益适逢假期,不少大中专学生通过打工勤工俭学、锻炼自己。假期快结束了,大学生们的收入该结算了。然而,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打工如果拿不到工资,维权很困难。在遭遇侵权...

论如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一、健全女工组织,完善工作制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总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严格按照全总颁发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各级女职工委员会,配备专职或...

出现快递纠纷怎么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很重要【导语】近年来,网购已经不是一件稀奇的事了,网购热潮的出现,对快递行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根据调查发现,快递服务纠纷日益增多,快递延误、快递件损坏、物品丢失等问题成为纠...

农民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相信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用极端手段。 (1)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

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要慎重择业。在选择职业时,劳动者应该到通过劳动部门批准的职业介绍机构择业,应对用工单位的用工资格、企业效益、信誉等方...

15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15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环保规章制度是什么:b《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

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建议你到劳动局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怎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怎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淘宝如何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

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有哪些呢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有哪些呢,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1)诉讼途径。诉讼俗称“打官司”,诉讼途径就是指受害人或案件的其他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诉或申诉,由人民法...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