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诉干警如何做好公诉工作]一、抓好证据适用的关键环节 一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证明标准。证明标准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大问题,事关人权保护与打击犯罪的力度。新刑诉法赋予“确实、充分”与“合理怀疑”...+阅读
1、对侦查机关(部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案件,审查是否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
2、代表国家履行公诉职责,出席支持公诉第一审刑事案件;
3、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或者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4、对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办理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审查是否支持抗诉或者撤回抗诉;
6、办理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本院或者省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审查是否提出抗诉或者提请省院提出抗诉;
7、办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本院派员出庭的被告人上诉等刑事案件;
8、出席第二审案件、再审案件法庭;
9、办理下一级人民检察院请示的刑事案件;
10、办理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报送的不起诉备案审查案件;
11、办理指定管辖案件;
12、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
13、根据需要,对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派员进行个案指导;
14、制定下发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统一适用的各类规范性文件;
15、按照高检院、省院、市院党组的部署,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各项公诉改革工作;。
以下为关联文档:
新刑诉法公诉的工作挑战有哪些简易程序的修改加大了工作量 新刑诉法要求简易程序全部派员出庭,有利于弥补检察机关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庭审活动监督缺失的问题。但是,它给基层公诉部门带来的难题也是显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