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解除或者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所以在
(第四十条)(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的时候和以下时候
(第四十一条)(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企业都不能解雇你,或者以未签订合同为由让你走。
这是你的权益和优势。
2、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可以解雇你(即使你怀孕)。告诉你,你就可以避免这些情况来保护自己了。
这就是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这句话的另一个意思就是可以按照第三十九条解雇。
这样讲你明白吗?
所以一定不要重大违纪!!
3、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
你们之前约定的是三个月,这就是劳动合同期。而且是转正后的期限,不是试用期。这又是为什么呢,是这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这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4、你应该要求签合同。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同时: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所以一定要懂得维护你的权利。建议一定要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问12333,这是劳动局的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