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宝宝网宝宝百科宝宝知识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哪些物权

02月23日 编辑 39baobao.com

[中国为何要制定物权法]物权法的生活性与生活中的物权法 文-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物权法起草是目前我国最重要的立法活动,而且物权法草案第四次审议稿正在向社会各届征求意见。...+阅读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第

一、物权法定原则众所周知,物权法与合同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物权法主要贯彻的是物权法定原则。物权之所以要法定,对此学者的解释各不相同:有的学者认为物权法定的原因在于其防止合同自由原则的滥用;有的认为,物权法定主义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 这些观点都是有道理的,但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物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能够对抗第三人(例如物权人可以行使追击权,而债权人不能向第三人追夺),物权具有优先权(物权与债权并存时优先于债权),因此直接关系到第三人的利益,而合同只是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第三人并不知道,如果允许当事人仅提高其合意便创设物权,必然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不仅是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就是具有物权性质的债权也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举个抵押权的例子,抵押权必须有法律承认,才能成为物权,成为物权后,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创设抵押权。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后,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后才能成立抵押权,如果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抵押权就成立,而无需法律规定,这样就非常麻烦。 假如我有一套房产,价值一百万,欠了很多人的钱,我只想把这一百万给张三,不给李

四、王五,我就可能和张三之间订立一个抵押合同,如果通过合同就可以随意创设物权的话,张三就享有物权了,它可以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其他人什么都得不到,这样的话交易就没有秩序。 抵押权是财产的负担,如果不符合规定条件,可能产生欺诈。物权法定是各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主义的内容包括:第一,物权必须由法律设定;所谓物权不得由当事人随意创设,是指当事人在其协议中不得明确规定其通过合同设定的权利为物权,也不得设定与法定的物权不相符合的物权。 例如,法律规定以动产设立质押必须移转占有,当事人不得设立不移转占有的动产质权,否则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第二,物权的内容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设定。第三,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加以设定。这三点是传统的物权法定主义的内容,我认为物权法定主义还包括,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随意确定,一定的公示方法对应一定的物权。 我们现在究竟应该规定哪些物权,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想简单的谈几点:

1、国有企业财产权是否有必要加以规定?关于物权法是否应当规定经营权,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鉴于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组后,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财产关系属于公司法调整的范围,依公司法原理,国家享有股东权而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 且企业财产权中包括各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如对土地的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对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权利属于不动产所有权,对机器设备、车辆等属于动产所有权,对企业名称属于人格权,应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不宜在物权法上作出规定。例如,有人就认为,国有企业财产权是一个集合概念,其中涉及知识产权、人格权、物权等,因此在物权法上没办法加以规定。 ,但我认为,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是很漫长的,大量的国有企业在没有被改制之前,如果物权法回避国有企业财产权这个问题,则非常不合适。如果不用物权法将确认国有企业的财产权,则国有企业的改革的方向难以确定,不知道往哪去。就国有企业财产权的内容,人们争议也很大,物权法需要回答这个问题。 企业经营权是物权法中;最重要的一种他物权,应当在物权法中作出规定,企业经营权的客体是指企业占有的国有资产。它是一项集合财产,可以在物权法对集合财产的权利归属作出规定。此外,集合财产也不是完全不能由物权法加以规定,例如抵押中的财团抵押、浮动担保都涉及到集合财产。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底这是个什么权利,司法实践都是将之作为债权对待的,依据合同法律制度加以解决,合同法制定的时候就这个问题就有争论。我想应区分承包关系与转包关系,转包关系可以作为单纯的合同关系,而承包关系则不能作为单纯的债权关系,应该作为物权。 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对待可以稳定农村土地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农民的利益,防止耕地的大量流失以及地方政府随意调整土地上的关系,如果单纯看成债权则对承包人非常不利,债权具有不确定的效力。将承包经营权称为一种长期稳定的财产权,使得能够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一旦成为了物权之后,任何人侵害承包经营权,权利人都可以在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也可以根据物权法行使物上请求权。由于承包经营权物权化了,它就可以流转了。比如可以抵押、转让。当然在法律上要由流转的条件进行限制,不能改变承包经营土地的用途。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之后,发包人都要充分尊重承包人的权利,比如在涉及到土地征收征用的时候,不能由村长一人说了算,承包人也有发言权。 只有将广大承包者的利益与土地利益挂钩才能真正调动承包者的积极性,更有效更充分的利用土地。

3、水面承包经营权的性质,目前争议主要为,该种权利究竟是行政特许权抑或物权。如果将之...

以下为关联文档:

物权法10大民生热点解析采光权、通风权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解析:将阳光权、通风权、采光权等写入物权法,是将公民权利...

简述我国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所谓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即物权的变动必须以一种客观可以认定的方式加以展示,从而获得他人、社会和法律认可的效力。凡是符合法定公示形式的物权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就是权属正确...

物权法问题回答以案说法物权法考查试题题目 1试述物1、试述《物权法》上物内涵、特征及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并享受物之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 物权特征。物权是绝对权;物权以物为客体;物...

物权法疑问!期末考试题目第八十三条 【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

物权法区分所有权有哪些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即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独立支配的权利。所有权包含了四项权能:一是占有,即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占有又可以分为所有...

物权法什么是留置物权法》第230条: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物权法》第231条...

什么叫用益物权对其有哪些规定“用益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对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有:国家所有或者...

什么是物权法名词解释:物权物权法物权,即对物的权利。《物权法》是调整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是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基本准则,是我国制订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

物权法怎么复习首先,要看你们考试的题型了,如果是自己老师出的题一定要问道题型,问到这位老师的出题风格。 你应该至少看三遍书,第一遍仔细的浏览能背就背一些,第二遍一边看书一边将知识结构归...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