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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习国际私法

01月03日 编辑 39baobao.com

[为什么国际民商事关系需要国际私法来调整]一、何谓国际私法? 对国际私法的定义,就是指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阅读

国际私法一般是放在大三上半学期开设的,一般放在国际公法(一般在大二下学期开设)之后。这里大家要注意,不要以为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仅是简单的公与私的区别,他们不像国内公法(宪政,刑法)与国内私法(民法)的区别。所以大家不要想当然认为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有某种联系,严格意义而言,两者完全不搭边。为了区别二者(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我们可以把国际公法称之为“外交法”,把国际私法称之为“冲突法”(当然这只是为了区别二者的联系,概括并不全面。

) 下面主要介绍一下在学习国际私法中应注意的问题,许多同学都会感觉国际私法很空洞,说了等于没说,一堆废话。尤其是冲突法,什么有的时候可以用A方法,有的时候可以用B方法,如果甲国同意,什么什么的,又可以用C方法,反正就是不知所云,感觉有点像我们在初中起初学古文的意思。大家不要着急,这是正常现象,如果那么容易让你理解了,那就不叫国际私法了,哈哈!国际私法主要包括总论,冲突法,涉外民事纠纷,涉外民事诉讼与仲裁四个部分,下面我来谈谈我在学习国际私法的时候的一些学习心德与体会。

(我的国际私法期末成绩97分,全系第一) A:总论部分主要讲述国际私法的概念,范围,渊源,这些知识点大家先了解一下就可以了,听不懂也没关系,因为总论就是属于一开始听不懂,学到后来再翻回去看就懂了的重复性章节,如果你能达到只看第一张总论就能回忆出整个学科的知识体系框架的话,那么这就证明你学到家了,学到点子上了,讲法学的精髓真正掌握了,呵呵!B:冲突法部分是整个国际私法中的难点,同时也是重点,这里面包含很多国际私法的术语(专有名词),这个章节就是韩德培教授(大陆国际私法集大成者,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所说的“一机两翼”论中的“一机”,也就是国际私法的核心与主体部分,大家上课的时候要集中一百二十分注意力听老师讲课,有不懂就问,别害羞,冲突法对老师的教学能力的考验性与挑战性极大,据我所知大多数老师在讲这个章节的时候都讲的不怎么到位,当然我们苏大的张利民教授讲的很不错,很有耐心的。

这里面的专有术语有冲突产生的原因(时间,空间等等),冲突规范的结构(范围与系属,连接点,)四大冲突规范的种类与公式,七大系属公式,准据法的选择与确定,冲突规范的适用制度(识别,反致,外国法的查明与解释,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这一章节,我在下篇文章中详细叙述学习方法与技巧。C:涉外民事纠纷部分,我们有称之为“国际民法”,这个章节与国际经济法有很强的联系,所以大家一定要学好,非常重要。

这个章节所讲述的内容是韩德培教授所阐述的“一机两翼”论中的“左翼”,主要包括“国际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代理,时效”(民法总论中可以找到原型)“国际物权”(物权法中可以找到蓝本)“国际债权”(债权法中可以找到参考)“国际商事纠纷”(商法中可以找到母版)“国际婚姻家庭与继承”(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中可以找到答案),这一章节,我在下下篇文章中详细叙述学习方法与技巧。

D:涉外民事诉讼与仲裁部分,我们又称之为“国际民诉与仲裁法”,这个章节主要讨论民事程序问题,大家可以结合学习国内民诉与仲裁的知识来分析国际民诉与仲裁的问题,这个章节所讲述的内容是韩德培教授所阐述的“一机两翼”论中的“右翼”,主要包括“协商与调解”“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民诉”,这一章节,我在下下下篇文章中详细叙述学习方法与技巧。

先解释一下韩德培教授的“一机两翼”论:“一机”就是指冲突法,这是国际私法的主体与核心部分,是维系国际私法这座大厦的顶梁柱!英美法系甚至认为国际私法就等于冲突法,可见其重要性非同一般!“左翼”就是指涉外民事纠纷(国际民法),这是国际私法的“左膀”,是维系国际私法这座大厦的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右翼”就是指涉外民诉与仲裁(国际民诉与仲裁),这是国际私法的“右臂”,是维系国际私法这座大厦的得力助手。

但是从案件处理流程上面来讲的话,他们的顺序就得做一点微调了。顺序是首先“左翼”(发生涉外民事纠纷),其次是“一机”(律师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与方法),最后是“右翼”(诉讼或仲裁应注意的程序事项以及事后处理)。下面来讲述一下“冲突法”部分的学习方法与技巧:(仅述部分规则性技巧)1.冲突规范的结构公式 冲突规范=范围+系属(包含“连接点”) Q:例题:《民法通则》D144: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A:解析方法与步骤:1.方法——首先在脑中迅速反应出冲突规范的结构公式(即冲突规范的三要素--范围,系属,连接点) 然后在分别确定各自相对应的文字部分内容(先确定“范围”与“系属”,然后再在“系属”里面划分出“连接点”)2.步骤----a.三要素:范围,系属,连接点 b.范围:不动产所有权(即发生有关不动产的所有权的法律问题) 系属: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发生关于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问题时,应该适用的法律) c. 连接点:不动产所在地(即适用该法律的标志,纽带,媒介) ...

以下为关联文档:

国际私法中的连接点概念连接点又称为连结根据(connecting ground)或连结因素(connecting factor)。是指冲突规范中就范围所指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指定应适用何地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因此,在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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