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的兴趣不要强加给孩子]为了发掘孩子的个性和才能,创造机会给孩子更多的体验和经历固然重要。但是此时务必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家长自己过去擅长的体育运动或者现在的兴趣爱好不要强加给孩子。打...+阅读
对于“要求”的言出必践,表现为一旦我们对孩子提出某个要求,我们一定要做到必要的监督和反馈。我们可以套用法律部门的一句行话,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然,这里的“法”指的是我们对孩子的要求。我们要求孩子、约束孩子,虽然不像法律那样严重,但是要像法律那样严格。可能有的家长朋友会问,这样严格的要求岂不是和我们尊重孩子、给孩子自由的空间相冲突吗?事实上不是这样。严格要求的前提是要求的合理。控制和放手是教育的两个方面,该放手的我们一定要充分地放手,但是该要求的我们一定要严格地要求,稍后我们会来具体说明这个问题。
比如我们要求孩子做完作业再看电视。提出要求后第一天,孩子没有这样做,我们看到了没有说,等孩子自觉;第二次孩子并没有自觉,于是我们想发作,可是突然有事情,我们需要出门。等我们回来,因为刚才的那个事情让自己很开心或者很犯愁,结果把对孩子的监督给忘掉了。孩子见自己没有按我们的要求做,我们并没有指责他,那么我们以后提出的要求,就会在孩子心里大打折扣了。
当我们向孩子提出要求后,假如我们没有适时地去监督他们,孩子会想,反正妈妈不会问,我费这个力气干什么呢?人的本性是好逸恶劳的。于是到下次父母再提出要求时,孩子就不去做或者只是应付了。长此以往,父母的威信就会降低了,父母的要求孩子就会不当回事了;而且这还培养了孩子一些应付的“经验”。有些父母有时候会检查孩子完成家长的要求的情况,有时候不会,这样就必然助长孩子的投机心理,不利于建立父母的威信。当孩子心目中还没有形成父母的要求必须完成的概念时,我们应该保证及时地检查和反馈。当孩子形成这种心理后还要不时地抽查。有时候孩子会找些借口不去完成要求,这时一定要明辨是非,既不能让孩子感到不通情理,又不能让孩子的“狡猾”得逞,这时候更要谨慎,因为无论是哪种偏差(让孩子感到不通情理或让孩子的“狡猾”得逞)都会降低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
我们在孩子面前要言出必行,行之必果,为孩子做出榜样。当我们对孩子提出要求,我们要用行动告诉他父母的要求是必须完成的。但是要想建立威信肯定不仅仅是这样,我们要处处注意建立和维护自己的威信,这当然需要聪敏的父母自己摸索了。
现在,我们来说明要求的合理性。要求合理是严格的前提。当我们对孩子要求本身不合理的时候,我们的态度越强硬对孩子的消极影响就越大。要么是造成孩子彻底逆反,我们威信扫地;要么是孩子被迫服从了我们,大大压抑了孩子的天性和活力。
把自己的兴趣和意愿强加给孩子,是一种常见的现象。要求不是根据孩子的特点和需要来制定,而仅仅是出于父母的主观愿望。孩子不喜欢钢琴,可是父母认为孩子学钢琴很重要,逼着孩子学,不仅事倍功半,还会导致孩子的抵触情绪,伤害亲子之间的感情。
苛刻的要求同样是不应该的。不允许孩子有失误,也不能容忍孩子在改正自己的错误时的反复,求全责备不是严格而是过分。比如有些小学生的父母就要求孩子考满分,即便是孩子考了最高分,不是满分,家长依然不满意。有的父母对孩子要求面面俱到,我们不是说不提倡孩子的全面发展,问题是孩子不可能同时把所有的东西都做得尽善尽美。我们对孩子的要求要有轻重缓急,如果我们的目标是提高孩子的写作水平,那么我们在要求孩子不要走题的时候就先不要去管孩子的错别字。
对孩子要求过细过死也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一些家长在要求孩子完成什么或者做什么的时候还对孩子提出如何做的要求(必要的指导是另一回事),这样不仅压抑了孩子的积极性,还压抑了孩子的创造性,试想一下,当我们的上司不允许我们用自己的方式完成任务时,我们难道不感到压抑和束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