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落实综治委及上级组织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2.收集掌握并及时向矿综治委报告社会治安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3.及时督查、督办各单位执行上级组织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事项及部署指示的落实情况。
4.贯彻实施普法教育工作规划,落实普法规划措施,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5.贯彻落实有关帮教文件精神,教育、改造和挽救违法犯罪人员,组织开展矿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了解、收集帮教工作情况和材料。
6.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活动,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先进经验。
7.了解、掌握全矿综治工作情况,草拟季度、年度综治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做好综治会议记录和会议精神的传达工作。
8.收发综治文件、材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登记造册清晰完整。
9.做好协调、宣传等方面工作,促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群防群治局面。
10.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