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给特点
1、自发的。人的行为是自动自发的。外力能影响人的行为,但无法发动其行为。外在的权力、命令无法使一个人产生真正的效忠行为。
2、有原因的。任何一种行为的产生都是有一定原因的。行为同人的需求有关,还同该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有关。就需求来说,人们的行为受他自己的需求所激励,而不受别人认为他应该有的需求所激励。对于旁观者来说,一个人的需求也许是离奇而不现实的,但对这个人来说,这些需求恰恰是处于支配地位的。
3、有目标的。人类行为不是盲目的,它不但有起因,而且有目标。有时,在旁人看来是毫不合理的行为,对其本身来说却是合乎目标的。
4、持久性的。任何行为在目标没有达成以前,是不会终止的,也许会改变行为方式,或由外显行为转为潜在行为,但总是不断地向着目标进行。
5、可改变的。人类为了达到目标,不仅常改变行为方式,而且经过学习或训练而改变行为的内容。这与其他受本能支配的动物行为不同,人类的行为具有可塑性。之所以人类的行为具有这些特征,是因为人类的行为都是有动机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