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大国有资本布局调整,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工业、交通、建设、商贸系统国有企业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制任务。加快大中型企业的改制步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混合型产权结构。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经营者持股、股票期权和年薪制等形式,建立有效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先企业发展、优先职工就业的原则,规范运作,确保改制到位,确保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积极稳妥。大力推进资本经营,通过收购兼并、流动重组集聚优质资产,积极推进企业上市。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认真履行国家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大力发展并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深化农村改革,抓住农产品价格上升和国家加大对粮食主产区扶持力度的机遇,进一步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推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全面落实取消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严格按照减税比例调减到户,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严防农民负担反弹。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退出机制,推动已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实现滚动式发展。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市、县、乡三级都要制定还款计划,安排偿债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偿还到期债务。
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继续深化价格体制改革,做好水、电、气等价格改革工作。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转制改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