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质[2009]87#文“附件二”规定范围: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符合上述范围的,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需要指正的是‘家组论证’,而不是‘专家评审’!
01月04日 编辑 39baobao.com
按照建质[2009]87#文“附件二”规定范围: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符合上述范围的,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需要指正的是‘家组论证’,而不是‘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