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分录为: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现金/原材料
月末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2.开发阶段的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同上边研究阶段支出的分录相同)。
分录为: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现金/原材料
月末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需要进行资本化处理。
分录如下: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现金/原材料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4.企业所得税对于研发支出的摊销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研发费用要求分别两种情况进行处,“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