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首先,不合法。经济合同的主体应是法人,而这份合同的立合同人,“甲方”是“ 清华大学化学学院实验中心办公室“,不具备法 人的资格与条件。
②格式不对。本合同的项目是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标题应该是“建筑厂房合同”,用“合同”作标题范围大了一些;应在“甲方”、“乙方”之前分别加上“以下简称”字样。
③内容不具体、不明确。该合同第一条中没有阐明建造厂房的式样、面积、高度、结构等,使乙方无法施工;建筑费用没有说明归哪方使用;第3条中的付款方式应具体化,否则交款时有可能扯皮;第4条中的工期应该说死,尤
其是交工日期,还应有保证措施;缺少材料标准附件。第5条验收条件,质量要求,违约责任不明确 ④合同没有说明生效期。该合同中的年、月、日,只能表示合同签订日期,而不代表生效期,故应在末尾写上“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字样;该合同还缺少违约责任。
⑤甲方前后名称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