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权和追索]追索权[Right of Recourse] 票据遭到拒付时,持票人对其前手,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对象是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被追索者清偿票据后,即取得持...+阅读
这儿有个例子,不知道你能不能看明白。2010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2010年12月5日之前)。 票据权利时效主要指权利消灭时效。具体规定如下: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就是说2年内不行使权利则权利消失。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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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追索权和票据的必要项目无追索权[Without Recou~e] 票据债权人丧失其本应享有的向债务人进行追索的权利。凡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均无追索权利。(1)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票据上注明了免责条款,持票人对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