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某工业企业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企业,5月份购入原材料一批,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原材料成本为1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17万元,企业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材料尚未到达。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117万元
贷:应付票据 117万元
【例2】该企业本月销售产品若干,所开普通发票金额为53万元,收到转账支票;另外,本月现销无票收入为2.12万元。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不含税价格=(53+2.12)÷(1+6%)=52(万元)
应交增值税=52×6%=3.12(万元)
借:银行存款 53万元
库存现金 2.12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52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12万元
【例3】该企业5月份申报纳税,假设该企业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期末终了后10日申报纳税。
根据上述【例1】和【例2】,该企业5月份应纳增值税额=(53+2.12)÷(1+6%)×6%=3.12(万元),6月初上交增值税,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12万元
贷:银行存款 3.12万元
【例4】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6月份销售商品若干,所开普通发票金额为10.4万元,收到转账支票;另外,本月现销无票收入为1.04万元。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不含税价格=(10.4+1.04)÷(1+4%)=11(万元)
★应交增值税=11×4%=0.44(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4万元
库存现金 1.04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44万元
【例5】甲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给乙企业
(一般纳税人)自产产品一批,由甲企业当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价税合计金额为106万元,甲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乙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手续已办妥,通过转账支票结算。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甲、乙双方的账务处理为:
甲企业:
借:银行存款 10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万元
乙企业:(假设已入库并认证通过)
借:原材料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