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
民法学: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民法学也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之一。学习民法学基本原理能够改善人们思想水平从而推动社会进步。
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民事: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