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昼最长,正午太阳最高的季节;冬季是一年中白昼最短,正午太阳最低的季节;春秋两季,昼夜均匀,正午太阳高度适中,是冬夏之间的过渡季节。具体地说,它以二十四气中的“四立”(立春、立夏、立秋和立冬)为四季的起止,而以二分二至为四仲(见四季的划分)。 春季:立春为起点,春分为中点,立夏为终点; 夏季:立夏为起点,夏至为中点,立秋为终点; 秋季:立秋为起点,秋分为中点,立冬为终点; 冬季:立冬为起点,冬至为中点,立春为终点。
这样的四季,具有明显的天文意义,但与实际的气候情况不符。例如,立春和立秋,是春秋二季的开始,而在气候上仍是隆冬和盛夏;夏至和冬至,是夏季和冬季的中点,可是在气候上,它们并非一年中最热和最冷的时候。 二十四气是我国劳动人民长期进行天文、气象和物候观测的经验总结,是我国古代的一项伟大科学成就。它的划分兼具天文季节和气候季节的特点。
它的二分二至和四立(合称八节),表达的是天文季节;而雨水、惊蛰、清明、谷雨、小满、芒种、小暑、大暑、处暑、白露、霜降、小雪、大雪、小寒和大寒等气,则明显地表示气候和农事季节。其中的大暑和大寒,分别表示一年中最热和最冷的季节。大暑是夏至后第二气,即夏至后一个月,大体与传统的“三伏”中的中伏相当;大寒是冬至后第二气,即冬至后一个月,同传统的“三九”相近。
故民谚有“冷在三九,热在中伏”。天文季节和气候季节,区别明显,结合紧密。 西方的四季划分,较多地侧重于气候方面。它把二分二至看作四季的起点。这样的四季比我国的天文四季各推迟一个半月。例如,从立春至春分的一个半月,在我国属春季的前半部分,而在西方却是冬季的后半部分。 无论是我国的四季,还是西方的四季,都是按二分二至划分的,它们都有确切的天文含义。
两种划分方法本身都是天文上的,因而都不可能全面地考虑气候的特点。按天文上的定义,一年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个季节;同一季节,在不同纬度都有同样的始终。而在气候上,春夏秋冬四季,不一定是长短相等的;同一季节,在不同纬度也会有不同的始终。 要使春夏秋冬四季反映地面上的气候条件,必须采用气候本身的标准来划分四季。
气候学上通常以侯平均湿度(每5日的平均气温)作为季节的划分标准:候温高于22℃的时期为夏季,低于10℃为冬季,介于二者之间的为春季和秋季。这样,各地的春夏秋冬四季,都有共同的温度标准。但是,同一地点,四季必然长短不一;不同地点,同一季节并非同时始终。而且,并非到处都有四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