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监理的个人简历]去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阳荣辉 名:|58同城|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 性 别:|男|国籍/民族:|中国/满族| 出生年月:|1983-10|婚姻状况:|未婚| 最高学历:|大专|身高体重:|181CM...+阅读
工程监理单位失职可以按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约定或《建筑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建筑法》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二、《监理合同范本2015版》
11.2.5监理人失职,没有尽到监理职责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负责赔偿。
1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2.2.1监理人未按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在委托人限定期限内仍未整改的;
12.2.2监理人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3.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1 方式解决:
13.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