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坚持“四个结合”,一是把机关效能建设与创建学习型机关相结合。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突破口,大兴学习之风,确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机制,争创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 二是把机关效能建设与文明创建相结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人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服务至上意识。 三是把机关效能建设与开展廉洁从政相结合,促进增收节支。重新修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招待费管理办法》,严把各项支出关口,节约了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了财务行为。四是把机关效能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完善工作制度。大力开展事务公开,为外来办事者提供热情、周到、高效的服务,虚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