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即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 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 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这是商事制度改革以后重新构建“宽进严管”的新 型监管模式。将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制度,从单独依靠政府的监管,转 向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 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的手段,强化信用监管,切实履行“严管”的法定职 责。该项工作自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包括: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部门联动响应制 度,还有个体工商户年报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制度等12项制 度。其中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 基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