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及必要的经验、常识,并且对有关的情况又不进行认真细致的了解和分析,只见明处的利益,不见暗处的陷阱,因轻易相信别人而吃亏上当的失误行为。在市场无序状态下,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那么,人们为什么会轻易地受骗上当呢?
(1)缺少防人之心。我们当然不可把所有的人都想得那么坏,但也绝不能把所有的人都想得那么好。即使坏人只是少数,我们也应该对所有的人建起防线,因为在泥沙俱下的情况下,你很难一下子辨消谁是坏人谁是好人。特别是在胜似战场的商战中,其间充满着阴谋、欺诈,因此对任何人都不要盲目轻信。犹太人在与人做生意时,从来不肯轻易信人,哪怕是多次交往的朋友,也总是十分谨慎,所以,他们就很少受骗。
(2)见利而不见害。如果我们用“利令智昏”来形容那些轻易信人的人,语言似乎有些过重,但他们的确是被利所迷惑而变得不那么聪明了。水中的鱼之所以会自己把钓者的金钩吞下肚里,就是因为它们只见利而不见害。现在的很多骗子就是利用人们的这一弱点,虽然伎俩十分拙劣,仍不断有人受骗上当。
(3)缺少必要的经验和知识。人不可能什么都懂,但是,凡不懂的事一定要弄懂,或请别人帮助,绝不可不懂装懂。
应怎样防止受编上当呢?
(1)不见兔子不撒鹰。也就是做什么事情都要看准了再行动,不可太匆忙、轻信。如在交易中要像犹太人那样,尽量采用现金交易的方式,并且是一手钱一手货,不见钱不交货,或不交货不付钱。
(2)不贪小便宜。天下没有白吃的宴席,在商界,不会有人把好处白白送给你。所以凡是见到利益的时候,一定要先搞清需要为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特别是太出格的好处更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3)要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不要怕麻烦,更不要怕对方推辞。例如,为了防止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有人从购房者的角度拟定了一套标准的合同条款。如果能按这些来签订合同,就可以大减少购房时上当受骗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