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王安石认为坚持变法这样是对的。
墨守前人的陈规旧法,不顾国家大事、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众人献媚讨好当做好事,认为是不对的。
司马光在宋本身就是个保守势力,不赞同王安石与时俱进的新变法,王安石就写下这篇谏议:对司马光说王安石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怨谤”五个罪名逐一作了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