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带一瓶锗哩水(350ML)上飞机。不能放在行李中托运(属于易燃危险品)。 民航局规定: 附件三:乘机旅客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 酒类 白酒 2公斤(包装完好) 日常生活用品 发胶、衣领净 1瓶(350ML) 累计不超过1000ML或1公斤 摩丝、发亮剂 1瓶(350ML) 香水 500ML 杀虫剂 1瓶(350ML) 空气清新剂 1瓶(350ML) 其他含有易燃物质 的生活用品 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 5只 安全火柴 5盒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种类有: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或枪支及军用或警用械具的仿制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类、毒害品(氯化物、剧毒农药)、腐蚀物品(硫磺、盐酸、硝酸等)、放射性物品、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禁止旅客携带但可以托运的 物品种类有: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用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剑、戟、矛等;斧、凿、锤等加重或有尖钉的平杖、登山杖,以及可以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乘机旅客限量随身携带液态物品的规定:
(1)每名旅客每次最多可携带两瓶碳酸饮料、矿泉水、茶水、牛奶、果汁等液态物品(每瓶容积均不得超过500毫升),并经过开瓶检查无疑后才可以随身携带乘机,其他超过部分一律托运。
(2)旅客不得随身携带酒类(瓶装、罐装),如果确需携带每人每次不得超过两瓶(1公斤),包装必须符合民航运输管理规定。
(3)因特殊原因需要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比如患病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带有婴儿的旅客携带的婴儿液态物品等,必须经过开瓶检查无疑后才可以随身携带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