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注册税务师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和《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就取消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后续工作作了原则性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和过渡工作,现就涉及注册税务师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修订相关制度文件,新修订的制度文件出台后,按照新的制度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三、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四、税务部门在此期间要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行业协会应继续做好行业自律相关工作。利弊
一、取消注册为涉税服务大发展奠定了基础。税务师职业资格注册被取消不仅是政府改革的需要,更适应了涉税服务市场发展的客观需求。取消注册的实质是取消政府有关部门的注册权力,并非取消税务师,更不是取消涉税服务工作。注册被取消后,由注册连带产生的各类审批也将减少或取消,这无疑将减少进入行业的门槛,有利于广纳人才,使更多的人投身到涉税服务行业中来,为行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取消注册是国务院支持现代服务发展采取的具有远见卓识的重要举措。
二、取消注册是职业资格管理方面的改革,并不影响税务师服务业务内容和范围,税务师服务业务内容和范围由市场决定。就在国务院宣布取消税务师职业资格注册前后,国务院下发的一系列有关文件中均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在开展经济信息核查、纳税鉴证等方面的作用。为了确保取消注册后税务师涉税服务工作的连续性,有关部门已明确国家税务总局支持行业发展的基础性文件仍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有关在税收工作中发挥税务师服务作用的文件仍然有效。
三、取消注册后税务师职业资格水平并未降低。一个行业的职业资格是否实行政府注册,并不表明职业资格水平的高低,更不代表执业者的实际工作水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法治的推进,涉税服务的专业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前不久,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明确税务师的职业资格管理由注册类改为水平评价类,水平评价类办法统一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由行业协会组织实施。这就清楚表明从事税务师的某些业务,必须通过水平评价办法取得相应的税务师职业资格。有关部门还明确在目前有关新的办法尚未出台情况下,对原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证的人员其执业资质仍然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