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中的票据行为]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开立支票存款帐户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签发支票由作成和支票的交付...+阅读
1。外在特征之一:要式性——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有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之分,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实行形式自由原则,即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法律行为的形式。而票据行为作为商事法律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的、严格的形式,不允许当事人自主决定或变更,否则不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这首先是由票据的要式性决定的,在根本上是由票据的高度流通性所决定的。只有将票据行为规定成具体、明确的要式行为,才能保证票据形式、内容统一,使交易方在票据流通中清楚地确认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从而方便授受,提高流通的速度与效率。 票据行为的要式性具体表现在:
(1)票据行为形式的要式性。 每一种票据行为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口头形式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且每一种票据行为在票据上记载的位置也都是特定的,不允许变更。
(2)票据行为效力的要式性。任何一种票据行为都必须由行为人签名或盖章,签章是行为人对其行为负责的表示,是确定票据责任主体的方式,每一种票据行为只要在签章后,票据行为才发生效力。
(3)票据行为内容的要式性。任何一种票据行为都有一定的格式或款式,即必须以一定的方式记载一定的内容,否则,该记载无效或者导致整个票据无效。 2。外在特征之二:文义性——票据行为是一种文义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有文义法律行为与非文义法律行为之分。 一般法律行为,除了书面所表示的文义之外,还可以综合其他有关情况来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依据其他事实,作出与书面所载文义相反的解释。 但票据行为不同于一般法律行为,票据行为的内容完全以票据上记载的文义为准。即使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与实际情况不符,仍应以文字记载为准,不允许票据当事人以票据文字以外的事实或证据,对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作变更或者补充。 这是由票据的文义性决定的,其目的在于保护善意持票人,以“助长票据之流通”。 票据的文义性具体表现在:
(1)票据行为内容上的文义性。在票据上签章者,依照票据上所载文义负责。
(2)票据行为抗辩上的文义性。按照票据法原理,票据债权人不得以票据上未记载事项,向票据债务人有所主张,而票据债务人也不得以未记载事项,对票据债权人有所抗辩。
(3)票据行为解释上的文义性。票据行为具有文义性,不得以其他事实或者证据探求当事人之真意,也不得任意变更或者补充当事人之意思。因此,票据行为解释一般遵循外观解释原则、客观解释原则以及有效解释原则。 3。内在特征之一:无因性——票据行为是一种无因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有有因法律行为与无因法律行为之分,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大都为有因行为,行为效力往往受其行为性质和内容之影响,但票据行为则具有独特的无因性特征。票据行为的无因性,也称为票据行为的抽象性,是指票据行为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即自行产生效力,而不问其基于的原因关系或基础关系存在与否或是否有效。 票据法之所以赋予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特征,是由票据作为无因证券的性质决定的,目的在于保障票据的信用,维护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最终促进票据的流通。当然,在商事交易实践中,票据行为大都以买卖、借贷或其他交易关系为基础,票据行为之实际发生从表面上看是具有原因的,但从法律上看,票据行为是依据其自身的要件产生效力的,而并不受到基础关系的影响,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在法律上互相分离。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具体表现在:
(1)票据行为存在上的无因性。票据行为只要完成生效,除对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票据义务都必须承担票据义务,即使基础关系不存在、无效或者发生变更,也不能免除票据义务人的票据义务。
(2)票据行为效力上的无因性。 票据行为一旦发生有效,就意味着票人取得票据权利,持票人没有证明票据给付原因的义务,即持票人无须证明自己及前手依何种原因关系或者基础关系取得票据权利。
(3)票据行为抗辩上的无因性。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为理由对抗非直接的善意持票人。 4。 内在特征之二:独立性——票据行为是一种独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有独立法律行为与连带法律行为之分。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是一种独立法律行为,也称为“票据行为独立性原则”。意思是说,多个行为人在同一票据上各自所为的票据行为,都各自依其在票据上所载文义独立发生效力,互相不发生影响。 易言之,一个票据行为无效,不影响其它票据行为之效力。 票据行为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
(1)票据行为能力上的独立性。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它签章的效力。
(2)票据行为代理上的独立性。 无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由签章人自己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3)票据行为瑕疵上的独立性。这主要体现在票据伪造中,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并不因此受影响。
(4)票据行为保证上的独立性。被保证人的债务即使无效,保证人仍然要承担担保责任。需要指出...
票据行为有哪些特点
????????????????票据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具有民事行为的一般特点。如:作出票据行为的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此外,与一般的民事行为相比,票据行为还有以下特殊性:
????????????????(1)票据行为是设权证券行为。票据属于设权证券,即票据权利义务是由出票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通过制作票据而设立的。一切票据行为都是为了实现所设定的票据权利和义务。其中,出票行为是设立票据权利义务的行为,包括:制作票据,即由出票人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制作票据,在票据上记载了当事人的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再通过票据的交付,一般是出票人将制成的票据交给收款人,使票据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并完成了票据权利义务的设定。其他票据行为,如背书行为、承兑行为、付款行为、保证行为则都属于实现票据所设定的权利、义务的行为。所以,票据行为属于设权证券行为。
????????????????(2)票据行为是债权行为。票据的基础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无不以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如:票据债权人的目的是实现它的债权,因此他的行为都属于实现债权的行为;票据债务人的目的是履行其偿还债务的责任,因此他的行为都属于履行还债责任的行为。
????????????????(3)票据行为是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是依法进行方为有效的行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方式和内容进行。如,在票据中法律规定必须记载的事项,要逐项按照规定的要求,全部记载,票据方能有效;如果其中有一项欠缺,就会使该票据无效。票据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是为了使票据行为更加规范,提高票据的信用度,以利于保证票据的流通方便、快捷、安全。
????????????????(4)票据行为是无因法律行为。无因法律行为是不以给付原因为要件的法律行为。在票据行为中,票据的设立虽然有一定的原因,但是,当票据转入流通过程中时,为了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以及为了便于流通,票据债权人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不需要说明其票据授受原因;票据债务人在履行其义务时,也无须追问票据让与、受让的原因,不应以票据原因方面的欠缺对抗善意的持票人。因此,票据行为是无因法律行为。
????????????????(5)票据行为是文义证券行为。票据属于文义证券,即票据当事人的所有权利义务都是依票据上所记载的内容来确定的,离开了票据所记载的内容,票据当事人不再具有其他权利义务。因此,票据当事人的任何合法的行为,都离不开票据上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都属于文义证券行为。
????????????????(6)票据行为是完全有价证券行为。所谓完全有价证券,就是证券权利的行使与证券不可分,票据权利的设立必须制成票据,票据权利的行使必须提示票据,票据的转移必须交付票据,直到票据取得了支付,债务人的债务责任被解除,票据才归于消灭。所以,票据行为是完全的有价证券行为。
????????????????(7)票据行为是货币证券行为。票据作为汇兑工具、支付工具、结算工具、信用工具,只能采用货币形态,而与此有关的票据行为是以货币为目的的行为,如汇票行为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是通过银行汇出货币,并在异地银行凭汇票兑付货币。所以,票据行为属于货币证券行为。
????????????????(8)票据行为是流通证券行为。这是指在当事人的票据行为中,票据作为债权债务凭证,可以在相对无因的条件下,进行转让、流通。在转让过程中,票据和票据权利同时转移,因此转移后的持票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所以票据行为是流通证券行为。
????????????????(9)票据行为是提示证券行为。票据是提示证券,即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必须依法向有关当事人出示其票据,也就是提示票据。这是因为票据是设权证券和流通证券,债权人可以变换,所以,只有通过提示证券,票据债务人才能确定债权人是谁,并确认所承担的债务。所以,票据行为是提示证券行为。
????????????????(10)票据行为是缴还证券行为。票据作为文义证券,票据的权利义务全部记载于票据上,因此,在持票人或收款人收到付款人所付票面金额后,就应当把票据缴还给付款人,以结束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该付款人持有票据后,再向其前手追索有关款项。
票据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A要式性
B文义性
C无因性
D独立性
有以下四个特征:
1)要式性。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证券上载明法定的事项,且不得任意变更。
2)无因性。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实质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被撤销而受影响,持票人在请求付款时必须对票据行为的有效性提出证明而不必对票据的原因关系举证。
3)文义性。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依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定,对票据行为的解释也应按照票据上的文义进行。票据的文义,决定票据权利和票据债务的范围和最高限度。
4)独立性。已具备基本形式要件的票据,在其上所作的各个票据行为各自独立发生效力,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的无效或瑕疵而受影响。票据行为的这一独立性特征,与一般的法律行为不同。票据行为一般有以下六种:发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除此之外,在票据证券上进行的其他行为,概不发生票据行为的效力。
以下为关联文档:
教师的教学行为有哪些特征直接定义教师教学行为有效性的概念几乎没有,但相关概念相当多。如raspberry(1993)的“有效教师”(effective teacher);donald r cruickshank等(1999)的“有效教学”(effective tea...
规范卷烟经营行为的具体内容有哪些规范经营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也是实现卷烟良好经营秩序的基础和前提;事关烟草专卖制度的巩固与完善,事关行业负责任形象的树立;营销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卷烟经营质量的...
什么是独有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
什么是票据的背书?背书行为的当事人有哪些(1)背书的含义。所谓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行为是在票据出票后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票据作为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票据在签发以...
请问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有哪些㈠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共同危险行为必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实施,一个人实施的行为即使造成他人损害,也只是一般侵权行为,不是共同危险行为。 ㈡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人身...
票据行为包括哪几种一。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包括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付款、...
票据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法律行为构成要件,是指法律行为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票据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又是票据法中的要式行为,除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外,又须具备票据法特别规定的要件。...
12种交通违章行为具体有哪些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
人的行为特征有哪些你好,有 1、自发的。人的行为是自动自发的。外力能影响人的行为,但无法发动其行为。外在的权力、命令无法使一个人产生真正的效忠行为。 2、有原因的。任何一种行为的产生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