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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03月27日 编辑 39baobao.com

[中国公章制作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国发[1999]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993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国...+阅读

现行法案仅有《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皆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第三条敬老院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第四条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2第二章供养对象 第七条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在没有光荣院的地方可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条五保对象入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 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第九条敬老院供养的各类人员(以下统称供养人员)应当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3第三章院务管理 第十条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条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四条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五条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4第四章财产管理 第十六条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清查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五保对象入院,其财产交集体代管,生活用具可带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对象去世后,其遗产按入院协议处理。 5第五章生产经营编辑 第十九条敬老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条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第二十一条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和优惠。 6第六章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进行配备。 第二十三条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选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合同制,实行公开招聘。其基本条件是:热爱敬老养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从事财会、医疗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四条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待遇确定。 第二十五条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敬老院对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供养人员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可以辞退;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真处理或报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7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起施行。

敬老院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自我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9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 GA653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 590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会单位 social organization 有固定活动场所且有依法注册名称或其他合法名称的组织。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3.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four capacities of fire safety 包括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3.3 疏散引导员 evacuation conductor 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的单位工作人员。 4 建设要求 4.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4.1.1 单位应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4.1.2 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应重点加强对用火用电、燃油燃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控制室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管理内容参见附录A。 4.1.3 单位应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及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 用火用电、燃油燃气的管理有无违章; c)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d)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是否畅通; e)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 f)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 g)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h) 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i)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j)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4 单位应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应在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避免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燃油燃气的管理有无违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d)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 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f)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5 员工应每日进行岗位自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燃油燃气的使用有无违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d) 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e)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6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1.7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整改期间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4.1.8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4.2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2.1 单位应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做到初起火灾早发现、早扑救。 4.2.2 员工发现起火能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能在1 min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 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拨打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 b) 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c) 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4.2.3 火灾确认后,单位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能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 min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 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b) 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c) 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d) 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 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4.3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4.3.1 单位应提高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做到会引导人员疏散,会火场逃生自救。 4.3.2 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4.3.3 单位应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备必要的火场逃生避难器材。 4.3.4 人员密集场所应明确疏散引导员...

养老院如何管理老人

养老院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居住,并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 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新世纪的青年,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发扬这一美德.为了提高大家的社会公德意识,了解老人生活的同时,带给他们一些欢乐. 养老院的工作一般有两部份: 一,基本生活需要的解决,主要是衣食宿等,如整理房间和搞好卫生,让老人们有一个舒适的休息空间. 二,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和充实老年人的生活,如为老人们排忧解难,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为男同志,主要是剪草开地,清理污垢,让老人们能有一个清爽的活动空间. 组织老年人活动或是聊天等,让老年人感到心理的温暖. 尊重老人,就是尊重以后的自己.爱心园强烈呼吁社会有识之士,一起伸出自己温暖的双手,帮助老人,关爱老人!!! 很赞同你的选择,希望你能做得很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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