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项目范围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扶持的项目范围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一般安排在农业综合开发县。
二、扶持重点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的产业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水稻、高油大豆、“双低”油菜、“双高”糖料、棉花、蔬菜、畜禽、名优经济林(果)、茶叶、名优花卉、蚕桑、水产等。
重点扶持产业之外的中成药深加工、木材深加工、纺织深加工以及深海养殖、捕捞等项目一般不予扶持。
三、扶持对象 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扶持方式和相关政策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