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在跑道上画出5厘米宽的横线标明各段之间的距离和接力区中心线。
2、每个接力区的长度为20米,在中心线前后各10米。接力区的开始和结束均由接力区分界线的后沿算起。
3、4*400米第一接力区(4*200米第二接力区)的中心线与800米起跑线相同。
4、起/终点线(第一直曲段分界线)前后各10米之间的距离为4*400米接力的第二、第三接力区。
5、进入非终点直段处的弧线,表示允许第二棒运动员(4*400米)和第三棒运动员(4*200米)可以离开各自的分道,切入里道。该线与规则第163条5中800米跑的抢道线相同。
6、运动员必须手持接力棒跑完全程。如发生掉棒,必须由掉棒运动员捡起。允许掉棒运动员离开自己的分道捡棒,但不得因此缩短比赛距离。如果遵守上述程序,并未侵犯其他运动员,则不因掉棒而被取消比赛资格。
接力赛跑为多人合作的径赛项目。同队选手之间以30厘米长的金属圆棒为传接工具,必须在接棒区内接棒。当拿着棒的跑手快接近时,即将接棒的跑手便已开始起跑,以便达到最高速度时接棒。因此,接力赛跑的成绩除以选手人数通常比独立项目的成绩为快。根据选手的个人最佳速度,接力赛跑的接棒顺序安排通常如下:第二快、第三快、最慢、最快。
如果站出了跑道或选手已离开接捧区时仍未完成接棒者,全队会被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