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教育形式,向公民传授国防理论、宣传国防法律法规、灌输国防知识、训练军事技能,使公民树立国防意识,掌握国防理论与知识,具备一定的军事技能,能够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具体教育任务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普及国防常识。国防常识是国防领域最浅显、最基本的知识,是需要公民普遍掌握的知识。如,关于国旗、国徽、国歌的知识,关于边防、海防、空防的知识,关于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知识,关于国格、人格的知识,等等,都是最基本的国防常识。常识直接指导和制约着人的行为,具备一定的常识,人的行为和言论就比较规范;缺乏常识,就可能闹出笑话来。国防教育的任务之一,就是通过普及教育,使全体公民普遍懂得国防常识,并能够用国防常识规范涉及国防活动的言论与行动。这样,在参与有关国防的活动时,就能够表现出公民具有一定的素质。
(二)灌输国防法律法规。我国的《宪法》、《国防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和相关法规,规定了公民的国防义务与权利。比如,我国《宪法》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国防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国防法》第50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要通过国防法律法规教育,使公民普遍了解自己应该承担的国防义务和享有的国防权利,以便自觉履行国防责任。
(三)宣传国防知识。国防知识内容很丰富,既有一般国防知识,又有国防理论知识;既有国防历史知识,又有现实的国防知识。要根据教育对象的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选择适当的知识。比如,普通公民应了解一般国防知识和国防历史知识;领导人员、国家公务员,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则应在掌握一般国防知识的基础上,学习一定的国防理论;所有人员都应结合形势与任务,接受现实的国防教育。
(四)培养国防道德情感。以爱国主义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国防道德情感,是国防的重要精神支柱。有了深厚的国防道德情感,当国家安全受到威胁之时,公民就能够自觉挺身而出,不惜牺牲生命保卫自己的国家。缺少国防道德情感,即使国家非常富有,武装力量非常强大,其国防也是脆弱的。因为,没有公民爱国精神支撑的国防,是难以抵抗外部势力颠覆和侵略的。培养公民的国防道德情感,是国防教育最重要的任务。要通过国防历史教育、国耻教育、爱国事例教育,影响公民的思想意识,使全体公民牢固树立热爱祖国的国防道德情感。
(五)训练军事技能。为了承担国防义务,培养尚武精神,需要对公民实施基本的军事体能与技能训练。内容包括,一般队列动作、“三防”技能、轻武器射击,自救互救技能等项目的训练,以及一般军事知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