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在2009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中公开选聘学生辅导员的通知
各高校、西北工业大学各学院:
学生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层次、相对稳定、有序流动的辅导员干部队伍,西北工业大学决定,面向全国高校,从2009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中公开选聘学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1.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学生工作,*党员。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统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211工程”学校毕业)。
4.曾担任学校、学院或班团主要学生干部。
5.学习成绩优秀,同等条件下,有文体艺术特长者优先。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有高校学生工作经历的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8. 以下情况不能报名、推荐:
⑴本科、硕士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⑵体检不符合西北工业大学医院体检标准者。
二、需求意向
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核准,2009年辅导员需求意向见附件。
三、报名与推荐
1.报名。本 着自愿的原则,报名学生在西北工业大学主页(: .nwpu.edu)或西北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之友网站(: news.stuclub/)下载填写申请推荐表格,经学生所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签署政审意见和推荐意见(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由所在学院党委签署政审意见和推荐意见),学生本人选择一个需求学院(见附件)直接报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8日16:00。 党委学生工作部不接收学生个人报名。
2.面试推荐。各需求学院汇总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召开院务会议,严格按照聘任标准确定推荐人选,12月10日前,将学院推荐意见和推荐人选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3.复试审核。学校以笔试和面试形式对学院推荐人组织复试,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党团知识、管理常识、写作等(复试时间:2008年12月16日全天)。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复试审定,结合笔试成绩,确定正式选聘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聘任。公示无疑义,学校与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高等学校教师待遇,专职担任学生辅导员,两年内不能转岗和攻读高一级学位。
四、培养与考核
1.培训。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组织学生辅导员参加岗前和工作期间定期、不定期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同时可参加由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辅导员骨干培训班等其他培训。
2.考核。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学院,组成考核小组,每年对学生辅导员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核结果进行辅导员技术职称和职务级别的评定。
五、新选聘硕士学位学生辅导员按照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与完善聘后管理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
六、本通知解释权在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