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和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18个税目 具体如下: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税率 (税额) 计税单位 范 围 说 明
一、烟 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0% 每标准箱(50000支,下同)150元 1.甲类卷烟 45% 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 指每大箱
(五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含780元)以上的 2.乙类卷烟 40% 卷烟。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折算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
(五万支)折算。指每大箱
(五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以下的卷烟。甲类卷烟从1994年1月1日起暂减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3.雪茄烟 40% 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 30% 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二、酒及酒精 25% 1.粮食白酒 25% 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 2.薯类白酒 15%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3.黄酒 240元 吨 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4.啤酒 220元 吨 包括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以2000年全年销售的每一牌号、规格啤酒产品平均出厂价格为准。2000年每一牌号、规格啤酒的平均出厂价格确定之后即作为确定各牌号、规格啤酒2001年适用单位税额的依据。无论2001年啤酒的出厂价格是否变动,当年适用单位税额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5.其他酒 10% 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 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收。 6.酒精 5% 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三、化妆品 30%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护肤护发品 已改动 包括雪花膏、面油、花露水、头油、发乳、烫发水、染发精、洗面奶、磨砂膏、火局 油膏、面膜、按摩膏、洗发水、护发素、浴液、发胶、摩丝及其他护肤护发品。 自1999年1月1日起,除对香皂仍按现行政策规定依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以外,其他护肤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统一由17%降为8%。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 5% 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非金银首饰 10% 包括各种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在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六、鞭炮、焰火 15% 包括各种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七、汽油 0.2元 升 包括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 工业汽油主要作溶剂使用,不属本税目征收。
八、柴油 0.1元 升 包括轻柴油、重柴油、农用柴油、军用柴油。
九、汽车轮胎 10% 包括
(1)轻型乘用汽车轮胎;
(2)载重及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胎;
(3)矿山、建筑等车辆用轮胎;
(4)特种车辆用轮胎;
(5)摩托车轮胎;
(6)各种挂车用轮胎;
(7)工程车轮胎;
(8)其他机动车轮胎;
(9)汽车、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通用轮胎。 从1996年1月1日起对摩托车胎暂减按5%税率征收。
十、摩托车 10%
(一)轻便摩托车 10% 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不超过50ml的两轮机动车。
(二) 摩托车 10% 包括两轮车,边三轮车,正三轮车 十
一、小汽车 1.小轿车 3% 微型轿车 气缸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