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以小保公司(一般纳税人)的业务为例。
一、购进资产或者服务业务
1、小保公司2016年10月购入A商品10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7万元,发票未认证,款项未支付。
借:库存商品- A 1,000,000.00
应交税费 - 待认证进项税额 170,000.00
贷:应付帐款 1,170,000.00
2、小保公司2016年10月购入A商品10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7万元,发票当月已认证,款项当月支付。
借:库存商品 - A 1,000,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00
3、小保公司2016年10月从海关进口B商品50万元,取得海关专用缴款书8.5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相关信息已上传至税务局,尚未取得稽核信息。
借:库存商品 - B 500,000.00
应交税费 -待认证进项税额 85,00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00
4、小保公司2016年10月购进C商品一批,合同约定价款117万元(含税),商品已入库,尚未取得增值税发票。2016年11月,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1万元,税额17.17万元,当月通过认证。
10月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 C 1,000,000.00
贷:应付账款 - 暂估 1,000,000.00
11月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 C -1,000,000.00
贷:应付账款- 暂估 -1,000,000.00
同时:
借:库存商品 - C 1,010,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1,700.00
贷:应付账款 1,181,700.00
5、小保公司2016年6月购进车辆一辆专门用于运送食堂所需要的物资,合同价款11.7万元(含税),取得增值税发票,款项已支付,发票已认证。2016年9月,该车辆用于运输企业销售的商品。车辆按4年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
(1)6月购进
借:固定资产– 运输设备 100,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0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运输设备 17,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0.00
(2)7月计提折旧
117000 X(1-5%)/(4 X 12)=2315.63(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2,315.63
贷:累计折旧 2,315.63
同时:
借:管理费用-应付职工福利费 2,315.63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2,315.63
(3)8月、9月计提折旧会计处理同上
(4)10月份
计算可抵扣的进项: [(117000-2315.63 X 3)/ (1+17%)]X17%=15,990.62(元)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15,990.62
借: 固定资产- 运输设备 -15,990.62
然后调整计提折旧的基数,再按剩余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借:销售费用-折旧 1,960.28
贷:累计折旧 1,9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