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允许农民以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三农”问题调研时,发现农民的贷款要求能够得到满足的不过30%.农民贷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抵押物。物权法草案并没有关于农民以宅基地使用...+阅读
是否该允许农村宅基地公开上市买卖的争论越来越多。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我国应尽快建立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允许其上市公开流转。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将宅基地出租、买卖和抵押的农民越来越多。在山东省经济学院对本省17地(市)的42个村庄进行的调查中,超过半数的村庄存在住宅出租情况,出租户数在10户以上的村庄占30%;68.9%的村庄实际发生过住宅出卖情况,实际出卖住宅10户以上的村庄占26.5%。
郭委员表示,允许农村宅基地上市公开流转,不仅能给农民提供新的融资手段,为他们安居乐业创造基本条件,还可以盘活宅基地存量,节约耕地资源,有利于中心村、镇的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促进小城镇的建设。
他认为,在保持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政府应取消原有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相关规定,对手续齐备、建造合法的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等证书,允许农村宅基地进入土地交易市场,和城市商品房、房改房一样,合法上市转让。
任何一条法律的出台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郭委员说,如果一时还不能出台完整的政策法规,国家可以对地方农村宅基地的上市流转先实行小规模的“放开”,即允许农村宅基地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或本乡镇范围内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员及准备在此定居的外地人出租、出卖,价格则应由双方协商确定,与现有的国有土地交易市场逐步接轨,真正体现农村土地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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