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宝宝网宝宝百科宝宝知识

企业借款费用在会计和税务上的确认

12月11日 编辑 39baobao.com

[汽车分期借款合同协议书]汽车分期借款担保合同范本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1、_____________ ,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阅读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除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考试大伴你同行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果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较长的,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不予以资本化,直接在发生当期扣除。借款费用应否资本化与借款期间长短无直接关系,如果某纳税年度企业发生长期借款,并且没有指定用途,当期也没有发生购置固定资产支出,则其借款费用全部可直接扣除。在为使资产达到其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而进行的必要准备工作中断期间可能发生的借款费用,属于持有部分完工资产发生的费用,可以不资本化直接扣除。在使相关资产达到其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很必要的工作实际完成时,应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如果相关资产的各部分是分别完工的,每部分在其他部分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并且为该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准备工作实际上已完成,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停止。如果资产的任何一部分都必须在所有组成部分全部完工后才能交付使用,应在整个资产全部交付使用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以下为关联文档:

房地产抵押借款标准合同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阅读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

标准房屋抵押借款合同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

重庆2009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

在建工程使用自产产品的会计税务处理在建工程使用资产产品依据现行会计制度应当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没有发生销售行为,不确认收入的实现,以成本计量转账;但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该项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

重庆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安排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

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南京市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

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一、网上报名时间 首次报考:2008年12月19日至27日 非首次报考:2008年12月19日至2009年1月4日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09年6月16日至18日 三、考试时间 2009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解读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征的税务处理摘要:本文解读了国税发[2006]31号文件中所得税预征的税务处理问题,并通过案例说明了未完工和完工开发产品税务处理具体的操作方法。为纳税人准确把握所得税的税务处理、规避税...

2009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