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简称甲方):XXX,男,住址,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XXX,男,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苑第XX栋X单元XX层的XX号房屋出租给乙方做住宅使用。
二、交房标准:甲方按交付时的房屋现状交付房屋,经双方当场踏勘,确认所交毛坯房的状况与甲方同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完全一致,甲方对该房屋未进行任何装修,也未添置任何家俱和电器。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如不按本条规定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已于20XX年XX月XX日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随房交付的有房屋防盗门钥匙X片、水卡电卡燃气卡各一张),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为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四、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每月租金为X佰元整,该价格为不含税、费的价格,甲乙双方因该租赁行为应当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另行承担。
五、自20XX年XX月XX日起,每四个月为一个租赁季度,租金按租赁季度支付,根据先付租金后用房屋的原则,乙方应提前30日支付下一个租赁季度的租金。甲方的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XX银行XX支付,收款人名称:XX,账号(卡号)XXXXXXXXXXXXXXX。
六、乙方应交给甲方XX佰元做为履行保证金,甲方收到该款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履行保证金抵付租金或其他款项。租赁关系终止后,甲乙双方结清有关费用且乙方向甲方返还租赁房屋(包括房屋钥匙及水电气卡)后5日内,甲方无息退还该保证金给乙方。
七、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燃气费等所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交费凭据与甲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现确认移交时水表、电表、燃气表的底数均为零。
八、租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但依法应由物业维修基金承担的维修费用,则由乙方通知甲方依法申请物业维修基金支付。
九、乙方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乙方的装修本着来装去丢的原则,本合同终止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甲方所有。
十、乙方因使用租赁房屋或对其进行装修等原因导致该房屋受到损害或者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
一、乙方应当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租赁房屋及其防盗门钥匙X片水卡电卡燃气卡各一张返还给甲方,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按照房屋的性质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包括房屋的所有门、窗、玻璃、护栏、水管、气管、电线和水电气的计量表等应完好无损。
十
二、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在支付对方X仟元的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
三、乙方如不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X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即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甲方因此解除本合同的,乙方还应支付甲方违约金X仟元,且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视为遗弃物交由甲方任意处置。
十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XXXX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壹份,每份效力同等。
甲方: 日期;2012年 月日
乙方: 日期;2012年 月日毛坯房房屋出租合同范文篇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情况为:面积: 平方、结构:毛坯房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二)租赁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三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 元/年,合同生效后第一年租金不变,自第二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按(年)支付租金给甲方,以甲方收据或银行记录作为凭证。
第四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作为订金,甲方不得再将房屋出租给第三方,合同生效之日时订金自动转为保证金,保证金为:¥1000元
(二)合同期满后,租金不欠及房屋没有损坏、下水道没有堵塞、物业管理费、电梯维护费 、专项维修基金费、水电费已交清、没有违约的,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五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的使用费为水费 、电费 、燃气费、有线电视费、 物业管理费、电梯维护费 、专项维修基金费、数字电视使用费、宽带费等费用。
(二)物业管理费、电梯维护费 、专项维修基金费、水电费等收取办法: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预收(人民币)¥2000元,合同到期时,以物业管理公司或网电公司出示的有关费用收据为准,
以实际使用计算,多还少补。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如需装修则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和甲方无关。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给乙方,并移交房门钥匙及门禁卡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乙方添置的新物、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自行处理。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二)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