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美国的住宅区与商业区相隔甚远,公共交通系统又不方便,象买菜、上银行、打工等日常活动靠走路既不实际也不安全,所以迟早需要以车代步。留学生拥有的多为便宜的二手车,我们的八缸豪华大车“奥世莫比”只花了六百元,有人甚至勇敢地驾着两百元的老爷车跑州际公路呢。上驾驶学校属奢侈之举,大家都是自己阅读交通规则,然后张三教李四、先生教太太就这么拉拔著学会开车的。
不过,生活在天寒地冻的中西部,常充满了意想不到的磨难。我有阵子在芝加哥近郊打工,每次先生来接我时车子都会突发灵性,知道领薪水了就开始这里那里状况百出,仿佛在闹别扭:“也该往我身上花点钱吧”!有一次因为气温低实在无法打起火来,他打算徒步走到几条街外的同学处借车,谁知半路上竟被恶劣的天气逼返。因为暴风雪打在脸上如刀割一般令人窒息,最危险的是满天飞雪遮蔽了视线,使来往的驾车人很难看清路上行人。
好在同学们都有类似的经历与感受,相互之间总是义不容辞地及时救援,常常是今天我为你接送、明天你给我的汽车充电,还有懂机械的美国学生主动跑来帮忙,许多人就这样鼓捣成了半个修车专家。
那部Oldsmobile由於实在过於老旧,总是徘徊于生死之间,很快便将我们的一点积蓄消耗殆尽。当它再一次突然熄火在乡村公路上后,我们盘算着隔夜停车罚款、拖车和修理费用,觉得实在无法折腾了,便万般无奈地以几十元卖给废车场,让人家拆卸零件救助其他旧车去也。
买第二部车时,特地请了位有经验的台湾同学一道去砍价,以500元购得一部黑色的“道奇”。那位大胖车主接过绿花花的钞票,当即喜形于色地高声欢呼:“Oh, I love money”!让我见识了美国人无拘无束的直率一面。急需现金也许只是他卖车的原因之一,因为我们发现驾驶座蓬顶有一团油迹,估计是他的头发经年累月摩擦留下的痕迹。这才理解车内如此狭小的空间实在委曲那庞大的躯体,想必他坐在那儿轻扭肚腩便可以自如地转动方向盘了。
这辆不起眼的两门小车,后来竟然向西横穿大半个美国,顽强地经历了7000多华里的长途跋涉,在日损一个部件的情形下,将先生和我载到了阳光灿烂、充满机遇的黄金之州加利福尼亚,也从此改变了我们洋插队的艰难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