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以来,国家大力整顿经济秩序,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有所遏制,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得到查处,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惩处,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信用和秩序经济。假冒伪劣横行,偷税骗税、骗汇走私不止,商业欺诈、逃避债务公行和侵犯知识产权频发等,不仅严重危害国民经济运行,给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损害,还会造成投资环境恶化,社会道德水准下降,并败坏国家声誉。今后几年,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既是长远大计,又是当务之急。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涉及面广、程序复杂的工作。必须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法制并举的指导思想,标本兼治,边整边改,着力治本。针对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法制方面来讲,就是要健全市场法律法规,严格执法。
(1)完善市场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清理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适时提出并实施制定、修订有关法律的建议。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企业和公民必须守法经营的观念。
(2)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法行政、有法必依、严格执法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不予制止是政府的失职。各部门必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力强、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行为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执法机构装备,加强执法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收支挂钩现象。同时,要增加财政投入,保证办案经费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从严惩治并清除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
(4)加大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行政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必须及时通报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坚决制止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瞒案不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法犯罪者为其行为付出巨大代价,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为此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规范中整顿,在整顿中规范,通过整顿和规范使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根本好转,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