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出生证明;护照的全部页数,且必须是在提交移民申请时算起护照在两年内是有效的;工作证明,或学生证,或短期居留文件,或其他合法进入加拿大的合法证件;附在护照上的所有文件。 其次学历文件证明复印件:大学认可的学历证明且经监定过的复印件;若学历证明未被监定过,须有大学校方出具的证明信,而且要由大学校方用有大学专用信封直接从大学发往移民厅;如果申请人正在处在攻读学位的最后一个学期,须由大学校方出具有关申请人正在攻读专业学位、是全职学生的证明信,且信函由大学校方用大学专用信封直接寄往移民厅。 第三是语言能力证明复印件:个人简历;过去一年中的IELS成绩证明(7分或以上),或TEF成绩证明(5分或以上)。 第四是财力证明复印件:过去6个月中每个月的银行账户证明方若是海外银行提供必须是被权威认可的财务机构出具;拥有的金额要求为:1人为1万1086元,2人为1万3801元,3人为1万6967元,4人为2万599元,5人为2万3364元,6人为2万6350元,7人以上为2万9337元。 第五则是在安省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复印件:在过去两年中印有申请人全名的安省信用卡的账单,或水、电、电话账单,或租房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