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权钱”——秦始皇统一货币的象征 关于权钱,早在清嘉道年间的戴熙(淳士)在《古泉丛话》中就有记载。同治年间的鲍康(子年)在他的《观古阁泉说》中印有权钱的拓图,亦有“权钱”之说。1940年丁福保主编的《古钱大辞典》中亦有相关说明和拓图,均认为是世间罕见的珍品(书中所载之钱原物已下落不明)。 此枚权钱(见附图)上世纪50年代初发现于西安,古泉大家方药雨当年见这枚“第十七重四两”钱时曾感叹地说:“我数十年搜罗稀珍古钱,而无缘遇到过真正的秦权钱,今能得见乃是三生有幸!” 这枚阴文“第十七重四两”是迄今发现与存世的秦权钱中唯一一枚,它是秦王朝统一货币、加强中央集权的象征,是可与上海博物馆珍藏的同为秦代统一度量衡的“商鞅方升”相媲美的国宝。
秦王朝为了保证统一货币政策的施行,不仅铸造了大量的“半两”钱,还铸造了为数不多的“重四两”的秦权钱。 那时秦王朝严格规定,只有朝廷拥有铸钱权,严禁民间私铸。秦“半两”既为法定流通货币,就有严格的规定,按秦量制,每枚钱的重量相当于现在的8克左右。为了杜绝私铸,检验“半两”钱的分量,特地又铸造了一种厚重的权钱(又称法钱),面文左右两侧有“重四两”的小篆文字,穿孔上下有一定的数字符号,作为衡量的标准。
按此权钱的标准,一枚权钱应当等于8枚“半两”钱的重量,如果8枚“半两”钱不等同于一枚权钱的重量,那就说明不符合标准。可知这种权钱的铸造,在监督、规范当时全国钱币的流通,进一步巩固“半两”钱的独尊地位,保证统一货币政策的落实,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