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该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控制指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除了母公司直接或间接具有半数以上表决权外,以下情况也视为控制:
1、通过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受托管理被投资企业。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要考虑可转换债券等潜在表决权。
5、其他情况如母公司掌握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销货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