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运动强度,是指人体在运动过程中单位时间内所承受的运动负荷量。由于相同的外加负荷量对不同的人体产生的反应不同,因此在运动实践中,不以单位时间完成外加负荷的量作为送动强度的指标,如跑的距离、举起的重量、跳跃的高度、动作的频率等,而是以人体对外加负荷所产生的生理反应量作为评定运动强度的指标。 如两个相同年龄、相同性别、相同身高体重的人以相同的速度跑步,外加负荷完全相同,但生理反应量可能差别很大。
以人体对运动的生理反应量表示运动强度,可以避免过量运动对人体的不良刺激,可以使那些年纪轻、身体健康、有运动经历的人承受更大的运动负荷。运动强度是制订个性化健身运动处方的重要内容之一。 运动减肥过程中对运动强度的要求很高,既要保证在确定的运动强度范围内有很好的减肥效果,即在运动过程中有很高的脂肪供能比例,又要保证肥胖症患者在运动过程中有很高的运动安全,即尽可能避免任何运动风险因素。
因此,在开始运动减肥前,必须对肥胖症患者进行详尽的病史调查和全面的体格检查,针对性的医学检查包括血液指标检查和运动负荷试验。 根据各项检查结果,为肥胖症患者制订个性化的减肥运动处方,即确定减肥运动过程中适宜的运动强度范围,选择肥胖症患者感兴趣、有减肥效果的运动项目,规定一次运动的持续时间以及运动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减肥运动过程中运动强度的监控十分重要,因为运动强度决定了运动是否安全,是否有效。 适宜的运动强度条件下进行运动减肥,安全和有效都可以得到保证。运动过程中心率的测定是运动强度监控的最重要的指标。根据为每一位肥胖症患者制定的运动处方,监控运动过程中的心率范围。每一位肥胖症患者都佩戴Polar表,可以实时监控运动心率。
在运动减肥过程中,随着时间的延长,体重和体脂率的下降,人体循环机能的生理负担逐渐减轻,运动又可以使心血管机能能力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提高,可以使安静心率和定量负荷运动时的心率减慢,减肥运动的运动强度应该得到及时调整。 如果保持原来的运动强度(目标心率),就有可能使运动强度过大而降低减肥效果。一般在运动减肥2周后可以重新进行运动负荷试验,重新确定运动时的目标心率。
运动减肥所选择的运动项目应有利于运动过程中运动强度的相对稳定,运动强度易于控制,一些娱乐性球类运动尽量少采用比赛运动方式,因为“比赛”可能使运动强度超过预定的强度,降低运动减肥的效果。 目前尝试的大小强度结合交替进行的运动减肥方式,也可获得较好的减肥效果。如果目标心率在108〜120次/分范围,可以进行10分钟时间的心率在120次/分的运动,然后进行10分钟心率在108次/分的运动,如此交替进行。
发现这种运动强度变化运动方式的减肥效果要优于心率稳定在平均水平(114次/分)的减肥效果。 当然,这种所谓的大强度运动的上限必须保证运动过程中没有乳酸的过多产生,如果强度增大至乳酸供能比例上升,即使有氧供能仍占主要供能比例,也会降低脂肪的供能比例而降低运动减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