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 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 宗教信仰自由;
(4) 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 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 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 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 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 休人员生活倮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 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 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 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 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 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