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8月15日,雷锋同志因公殉职,年仅22岁。 1962年8月15日上午8点多钟,雷锋和助手乔安山驾车从工地回到连队车场,不顾长途行车的疲劳立即去洗车。当时,战士们在路边栽了一排约两米高的晒衣服的木杆,顶上用8号铁丝拉着。雷锋让乔安山开车,自己下车引导,指挥乔安山倒车转弯。汽车的前轮过去了,但后轮胎外侧将木杆从根部挤压断。
受顶部铁丝的作用,木杆反弹过来,正好击中雷锋的左太阳穴,当场就打出血来,雷锋昏倒在地。战友们立即用担架把他送到抚顺矿务局西部职工医院抢救,副连长又开车飞速赶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请来医疗专家。但由于颅骨损伤,脑颅出血,导致脑机能障碍,雷锋不幸去世,年仅22岁。 当雷锋殉职的消息传来,几万人涌到部队,想最后见一眼雷锋。
当时的抚顺市委书记毅然捐出了为母亲备办的寿材,原本准备在部队举行的追悼会,因要求参加的群众太多,不得不改成全市公祭,十万人为一个22岁的普通士兵洒泪送行,并护送灵柩到烈士陵园。 雷锋原名雷正兴,中国湖南人,1940年出生。他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克己奉公,助人为乐,为集体、人民做了大量的好事,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
因雷锋热于助人事,所以雷锋二字已在中国内地经成了“好人好事”的代名词。 雷锋在短暂的一生中帮助了无数人。一部可歌可泣的《雷锋日记》令无数读者为之动容。“雷锋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