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进度、计量、合同管理监理内容]三、进度计划的审批: 1、进度计划审批程序。 (1)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递交的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在合同规定或14天内审查完毕,报业主核查和批复。 (2)监理工程...+阅读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4年6月30日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发布;根据2014年4月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15年 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2次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 监理企业资质,是指监理企业的人员组成、专业配置、测试仪器的配备、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能力。第四条 监理企业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活动,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监理业务。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受交通运输部委托具体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从业范围第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专业划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专业。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水运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第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其获得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监理业务:
(一)获得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
一、
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二)获得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
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三)获得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可在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内从事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四)获得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殊独立大桥项目的监理业务;
(五)获得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隧道专项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殊独立隧道项目的监理业务;
(六)获得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各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工程通讯、监控、收费等机电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七)获得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大、中、小型水运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八)获得水运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中、小型水运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九)获得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可在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内从事小型水运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十)获得水运工程专业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水运机电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业务的分级标准见本规定附件3。第三章 申请与许可第八条 申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应当具备本规定附件
1、2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第九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甲级、乙级监理资质,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水运工程专业甲级、乙级、丙级监理资质,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第十条 申请人申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三)企业章程和制度;
(四)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主要成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或者其他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六)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一条 属于交通运输部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在向交通运输部递交申请材料的同时,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副本。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自收到申请人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递交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是如何划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8 号 第七条 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资质。
4、不少于60人,不少于5人,一级、、一级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
(3)注册、、一级、、一级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具有独立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一级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3、丙级
(1)具有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事务所资质标准
1、取得合伙,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第八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相应许可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二)专业资质
1、专业甲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
2、专业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
3、专业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
(三)事务所资质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 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建筑法对建筑工程许可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哪些规定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 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 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 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 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 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 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 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 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 验施工许可证。 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 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 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 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 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 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 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 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 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 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 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 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 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 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 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 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 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 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 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 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 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 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 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 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 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 、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 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 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 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 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 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 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 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附件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一、甲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
(二)具有五年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经历,且近三年监理业绩分别为:
1、申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承担过水利枢纽工程中的挡、泄、导流、发电工程之一的,可视为承担过水利枢纽工程。
2、申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2项Ⅱ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50万元。
3、申请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4项中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
(四)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建设监理任务。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乙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二)具有三年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经历,且近三年监理业绩分别为:
1、申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2、申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4项Ⅲ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
(四)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建设监理任务。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首次申请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只需满足第(一)、(二)、(四)、(五)项;申请重新认定、延续或者核定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资质,还须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年均监理合同额不少于30万元。
三、丙级和不定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少于附表1规定的人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三)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建设监理任务。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申请重新认定、延续或者核定丙级(或者不定级)监理单位资质,还须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年均监理合同额不少于30万元。 适用本办法的水土保持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Ⅰ等: 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小于500万立方米的沟道治理工程;征占地面积500公顷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
Ⅱ等: 150平方公里以上、小于500平方公里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总库容50万立方米以上、小于100万立方米的沟道治理工程:征占地面积50公顷以上、小于500公顷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
Ⅲ等: 小于150平方公里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总库容小于50万立方米的沟道治理工程;征占地面积小于50公顷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 适用本办法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等级划分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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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内容是什么(一)近五年内承担过下列建设项目中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 1。大型工业、能源、交通等建设项目; 2。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区建设项目; 3。投资二亿元以上的公用建设项目。 (二)...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实务与公路工程管理实务有什么区别公路工程专门负责公路方面,而市政工程却是包含了城市公路的。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实务内容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实务、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法规及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主要有什么内容《通知》第四点提出: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发布。该《规定》分总则、申...
2015年1月31日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申请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当年报送统计部门的统计年报及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资料 办理程序: 企业先进入中国工程建设...
公路工程管理是工程类专业吗是的,下面为你奉上全部的工程类专业,你提到的公路工程管理就在下面: 矿井建设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 城镇建...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资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资质,涉及建筑工程方面的资质有哪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它的资质是与设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