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指的应该是1946年通过、1948年7月5日起实施的《国民医疗服务法案》。这个法案完善了英国早期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确定了以下原则:1.全民享受免费医疗。无论年龄、贫富、职业,均享有平等的医疗服务,而且是免费的;2.免费医疗服务按需提供,而不是按支付能力提供。按照原先的《济贫法》(1563年通过)和《国民保险法案》(1911年通过),只有缴纳了社会保险金的职工,或者是贫困民众才可以享有免费医疗服务。这就导致很多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民众只能自费看病,医保覆盖率相当有限。修改这种不合理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1941年10月9日,英国政府宣布医改方案并进行缜密论证。但是因为二战影响,新方案直到1946年才公布,又经过两年准备于1948年实施,开启了”全民医疗服务制度(NHS)“。此后至今,英国政府的全民免费医疗都是建立在《国民医疗服务法案》的基础上的,而且越来越完善,在医疗系统、信息共享、财政管理上也是与时俱进。除了从1952年起对每位病人收取1先令的处方费之外,全民免费医疗被一直贯彻至今,成为世界典范。也无怪乎在泰晤士报的调查”20世纪英国最伟大的成就是什么“中,有近半数英国人回答”全民医疗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