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虽然简单,但法律关系很复杂。需要从多方面分析。
1、对外即向现债权人如果你们之间在婚前或婚中有财产约定并且债务人也知道或你的配偶与债权人在借款时约定这是个人债务情况下,这需于个人债务应由你的配偶由个人财产去清偿。
2、夫妻之间如果没有婚前或婚中有财产以及债务约定,无论是个人还是共同都需要用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去偿还,你也没有起诉你的配偶进行偿还的必要,这种案件连法院都不受理。 但有一个例外情况,即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如证明你的配偶所欠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之用的,该债务应认为个人债务,在分割财产时之债务不作为共同财务由双主共同承担,由你的配偶个人承担。如由你或用共同财产承担的,你可以向你的配偶进行追偿。补充: 可以算为证据,在办理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该债务不能做为共同债务,在分割财产时该债务应由你的配偶承担,你会多分一些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