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语言有的含义深刻,有的诙谐幽默,有的感情浓烈,细细品味,妙趣无穷。 如:“这实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惊异。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于她就有物特别的敬意,似乎实在深不可测;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那当然是情有可原了,倒应该我退让。”这是“我”听了长妈妈给“我”讲了长毛的故事之后的心理反应的一段文字中,作者以儿童的心理来认识长妈妈的“伟大神力”,实际上是对长妈妈的愚昧迷信以一种苦笑进行讽刺。
整段文字寓庄于谐,增添了幽默风趣之感。 再如,当长妈妈给我买回了《山海经》之后,这又使我产生了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这段文字中“发生新的敬意”。是对长妈妈能做成“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的“伟大神力”––––中华民族“最值的宝贵的民魂”:对青少年的关心爱护和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的歌颂。
又如:“但那是我最为心爱的宝书,看起来,确是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一脚的牛;袋子似的帝江;没有头而‘以乳为目,以脐为口’,还要‘执干戚而舞’的刑天。”这段文字里对刑天“执干戚而舞”再次描写,既前后照应,又表现了我的思想感情。刑天在故事中是富有判逆精神的神,他蔑视天帝,死而不屈,表现了极强的反抗精神,而“我”酷爱刑天,正曲折地表现了鲁迅不屈服于20年代围攻他的黑暗社会势力的斗争决心,使文章具有了“自叙传”的色彩,增强了文章的真实感和战斗力。